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小陈
留言日期:
2020-07-01
主题:
少数民族在广州参加公考相关的政策
内容:
少数民族在广州市参加市属公务编、事业编单位招聘考试,有无相关的具体政策和指导意见?如果有具体文号是多少?联系部门是哪一个?盼答复,感谢!在线急等。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0-07-06
答复时间:
2020-07-06
答复单位:
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答复内容:

关于少数民族在广州市参加市属公务编、事业编单位招聘考试,其权益保障,请参照《广东省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广东省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第七条规定:“散居少数民族人口较多地方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选拔和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种专业人才。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在招收或者录用公务员、职员、工人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或者录用少数民族公民,不得以生活习俗、语言不同为理由拒绝招收或者录用少数民族公民。”如需进一步了解,请打开广东省民族宗教委官网查看,网址:http://mzzjw.gd.gov.cn/gkmlpt/content/0/647/post_647288.html#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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