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辣子鸡
留言日期:
2021-01-19
主题:
“蓝”姓氏公民,可否将身份证上的“汉族”更为“畲族”?需要什么修改手续?
内容:
年满十八周岁,户口现在广州,姓氏“蓝”。想咨询一下,能否将身份证上的民族“汉族”更改为“畲族”?之前在12345留言,得到的回复是需要提供“地市级民族工作部门出具的同意更改民族成分证明书”。现想明确一下,这个证明书需要具体找什么单位出具呢?有什么开具程序呢?不知贵单位能否给个清晰指引,盼复。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1-01-22
答复时间:
2021-01-22
答复单位:
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答复内容:

根据《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公民的民族成份,只能依据其父亲或者母亲的民族成份确认、登记。本办法所称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与继子女有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

第七条规定:公民民族成份经确认登记后,一般不得更改。

·未满十八周岁公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其民族成份一次。

(一)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直接抚养的一方不同的;

(二)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继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

(三)其民族成份与养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

·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在其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的两年内,可以依据其父或者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一次。

第十一条 申请变更民族成份,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提出申请。
(二)县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对变更申请提出初审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退回,并书面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自受理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审批。

由于您表述的情况比较模糊,很难判断您目前具不具备变更民族成份的条件。如需进一步了解公民民族成份变更问题,请打开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官网查看,网址:http://mzzjj.gz.gov.cn,也可在办公时间致电我局民族处020-81030506咨询。

感谢您对广州市民族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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