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海珠区民族团结进步协会调解委员会在海珠区同心园成立,由海珠区民宗局及海珠区司法局的主要领导共同为调解委员会揭牌。
海珠区民族团结进步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在海珠区民宗局、海珠区司法局管理指导下的人民调解工作机构,是专门调解涉及区内少数民族纠纷争议的群众性组织。调委会主要职责配合有关部门、街道宣传国家民族法律法规和政策,化解区内少数民族群众之间以及少数民族与汉族之间的争议,保障争议双方的合法权益,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民族团结。
调委会通过非诉讼争议解决方式,为本辖区少数民族纠纷提供公益性服务,将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引入少数民族纠纷的调解,推动社会资源、行政资源、群团资源有效整合,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诉讼调解相互衔接,有利于节约行政成本和当事人诉讼成本,形成“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少数民族纠纷解决新机制。
(供稿:海珠区民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