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各区动态

番禺区两个街道社区荣获广东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发表时间:2016-03-31 信息来源:市民族宗教局 浏览次数: -
【字体大小:

  2015年,番禺区石基镇大龙社区和桥南街新世纪社区荣获广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称号。主要做法有: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国家民委、民政部《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社区民族工作的意见》和省民族宗教委、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民族工作的意见》,切实提高创建工作人员做好社区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进一步完善资料台帐和各项工作制度。做好创建工作的宣传报道,积极引导社区群众参与,实现共建共享。全面准确掌握少数民族常住人员和流动人员的基本情况,并形成网格化服务管理。

  三是经费保障到位,强化社区软硬件设施。番禺区民宗局和属地镇街相继拨出专项经费保障创建工作的开展,对社区的活动场所增加富有民族特色物品布置,充实阅览室民族理论政策法规和基本常识的学习宣传资料,设置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栏和海报,使社区营造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

  四是充分利用民族传统节日,纪念日等,组织各族群众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通过各类活动,使两个社区加强与少数民族人员之间的认识沟通联系,切实为各族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积极提供各方面帮助。

  下阶段,番禺区将加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创建活动的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好三个省级模范社区的平台作用,使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在全区盛放。

  (供稿:番禺区民宗局 吴嘉杰)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