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融入党的建设。成立区、镇(街)两级党委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扎实推进五个“纳入”,把民族工作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党校培训教学内容、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镇(街)考核内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实现“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目前,全区共有22名少数民族代表人士担任市、区“两代表一委员”。二是融入公共服务。在各镇(街)党群服务中心和少数民族群众较为集中的社区建立“民族之家”或“石榴籽工作室”,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房屋租赁、营业执照办理、就业信息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现有民族之家10个、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2个、石榴籽工作室1个。三是融入社会治理。构建区、镇(街)、村(居)、网格员四级民族工作网络,建立教育、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联动机制,完善处置涉民族因素矛盾纠纷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近三年有效处置化解7起涉少数民族因素矛盾纠纷,协调解决少数民族子女入学、就业23人次。四是融入文化建设。持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活动,通过民族宗教知识有奖问答、表演民族舞蹈、演奏民族乐器等形式,将民族工作宣传教育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有机结合,率先将民族健身操项目引入中小学大课间,加强青少年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全区已有30个学校组建民族健身操队伍。
(供稿:花都区民族宗教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