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民宗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广州市民宗局的部署,积极推进辖区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工作,探索出“四有四到位”的管理做法,以点带面,示范引领,成效明显。
一、工作机制到位,推进管理“有序”。依照属地管理、主在基层原则,以创建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示范点为契机,我区走出了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规范管理“第一步”,强化区、镇(街)、村(居)三级宗教工作网格,明确镇(街)、村(居)、场所三级责任人员职责,按照“镇(街)指导、村(居)协助,群众推荐、民主选举”原则,以一名村(居)干部为第一责任人,成立民主管理组织;并将民主管理组织架构及相关管理制度在场所进行公示,确保场所有制度、有人员、有监管。
二、思想引领到位,引导乡风“有方”。开展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四进”活动,建立健全人员、财务、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环境保护、文物保护等制度并将制度上墙,坚持日常保洁,做到地面无积尘、无垃圾,挖掘、宣传、弘扬民间信仰蕴涵中华优秀文化,讲好本场所崇拜神祗的传说故事,结合新时代的发展要求,对故事作出新的解读。同时加强对民间信仰活动场所非法出版物、非法传教活动、烧高香等现象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要求场所及时整改,指导民间信仰场所加强自我管理,实现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有效治理常态化。
三、安全防范到位,落实安全“有责”。指导属地镇街联合消防中队、综治办等相关部门以及村委会,建立安全检查常态机制,定期对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开展场所用火、用电、消防设备等安全检查,指导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场所负责人安全责任,组织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做好安全隐患整改回头看,对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及时摸排回访,保障民间信仰场所和谐稳定。
四、文化挖掘到位,确保保护“有力”。增城区注重保护民间信仰场所存留的古建筑、古树等文化遗产,对于符合条件的古建筑、古树均及时采取好保护措施,并积极申报历史建筑认定。同时引导群众自觉维护民间信仰文化,改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自然生态环境,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讲好“一场所一故事”,引导民间信仰与我国社会主义相适应。
(增城区民宗局、宗教三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