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我市召开了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经验交流会。为深化巩固经验交流会成果,持续推进规范化建设工作常抓不懈,按照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的指示要求,去年12月至今年1月,市委统战部和市民宗局联合组成督导组,分赴全市五大宗教7个团体和33个重点宗教活动场所,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现场查验等方式,对宗教团体和场所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督导检查。2月1日和6日,市民宗局汪茂铸局长带陈丹、李庆奎副局长,牛茂辉副巡视员及相关处办同志,先后到全市五大宗教团体召开规范化建设督导检查通报会,分别对各宗教团体和场所开展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通报讲评。会上,汪茂铸局长结合各宗教团体和场所的实际,针对存在的具体问题作指导讲评。各宗教团体主要负责人汇报了近期推进规范化建设所作工作;陈丹、李庆奎副局长结合工作分工,分别向各团体通报了督导检查情况。
在讲评中,汪局长充分肯定了各宗教团体和场所在增强观念意识、完善制度机制、落实安全管理、整治场所环境等方面取得的进步,高度赞扬了经验交流会后团体和场所开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四个特点:一是各宗教团体领导班子和各场所负责人高度重视,规范化管理的观念意识进一步深化加强;二是规范化工作的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落实;三是规范化建设的经验成果进一步巩固推广;四是场所的环境面貌焕然一新。
汪局长区分不同宗教团体,对下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提出了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都很强的意见和要求,归纳起来为“六个方面”:一是要加强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规范化建设的意识,抓好规章制度的修订、完善和落实;二是要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弘扬优秀中华传统文化,把规范化建设与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开展公益慈善活动、发挥积极作用充分结合起来;三是要深化“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创建活动,继续提高文明敬香水平;四是要强化安全维稳工作,确保春节期间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稳定;五是要规范场所的人财物管理,加强人才队伍的培养;六是要加强宗教团体的自身建设,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汪局长的讲话为各宗教团体和场所开展规范化管理工作,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明确了重点,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有效的方法措施。
(供稿:局政策法规处 周世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