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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关于加强全市民族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廉洁建设的意见

发表时间:2017-07-27 信息来源:市民族宗教局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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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中央、省、市反腐倡廉“无禁区、零容忍、全覆盖”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将廉洁自律建设进一步向广州市民族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延伸,广州市民族宗教局深入全市各民族宗教团体进行专题调研,形成《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加强全市民族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廉洁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广泛征求纪检组、市民族宗教局各处室、市民族宗教事务协助管理办公室、市各民族宗教团体等意见后,于2017年7月21日下午,经市民族宗教局局长办公会议认真研究决定通过《意见》。

  《意见》指出,要以中央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反腐倡廉建设向社会领域延伸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把好各民族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廉洁自律建设的思想关、制度关、领导关、监督关和考评关。

  《意见》明确,要坚持以自我管理为主、坚持以制度管理规范、坚持靠发扬民主监督的基本原则,不断提高自我管理、自我规范、自我约束的能力,自觉抵制一切不良风气的侵袭,维护民族团体的良好形象,保持宗教领域的清净庄严,为推进社会领域反腐倡廉作出积极的贡献。

  《意见》要求,各民族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要高度重视廉洁建设工作,切实抓好落实,并从中提炼可借鉴、可复制的典型经验,市民族宗教局要加大检查督导力度,规范廉洁建设工作。

  (供稿:局机关党办 朱斯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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