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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13个单位荣获第一批广东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称号

发表时间:2017-02-24 信息来源:市民族宗教局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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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2016年3月份以来,按照省民宗委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广州市民宗局积极制定方案,精心组织,认真指导各区民宗局结合本区实际,广泛发动辖区内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宗教场所等有关单位,积极参与和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民族团结互助、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社会氛围。2016年底,经认真遴选,我市推荐出13个包括机关、企业、社区、学校和宗教场所等,创建工作基础扎实、成效显著的单位,被省民宗委命名为第一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并予以表彰。

  受表彰的单位分别为(共13个,排名不分先后):

  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中路小学

  广州市西藏和藤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荔湾区林凤娥小学

  广州市天河区棠下街尚景社区

  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马岗社区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港头社区

  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富豪社区

  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金沙湾社区

  广州市南沙区城管局

  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办事处

  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道办事处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开园社区

  广州市濠畔清真寺

  据统计,截至目前为止,广州市荣获国家、省、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及模范单位共89个,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起到很好示范引领作用。

  (供稿:局民族工作处 邓丽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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