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7日,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对各宗教活动场所执行电价分类的区域进行明确界定,统一各宗教活动场所用电标准,我局在机关会议室召开宗教活动场所用电情况协调会议,我局政策法规处、市发改委物价管理处、市供电局市场部和市各宗教团体、重点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近30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学习了国家发改委、国宗局有关文件精神,各宗教团体及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介绍了目前各团体、场所用电价格情况和遇到的困难。市发改委、供电局的代表对相关政策规定进行了解读,并对目前宗教活动场所用电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对策建议。下一阶段,将由我局政策法规处牵头,进一步协调市发改委、市供电局等部门,明确各团体办公场所、宗教活动场所用电标准和享受优惠政策的范围,认真落实有关政策,切实减轻我市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电费负担。
(供稿:局政策法规处梁淑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