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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召开民间信仰工作座谈会

发表时间:2016-12-02 信息来源:市民族宗教局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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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省关于做好民间信仰工作的部署要求,配合省民族宗教委开展专题调研,进一步做好我市民间信仰工作。2016年11月30日,广州市民间信仰工作座谈会在从化区召开。市民宗局党组成员、陈丹副局长、宁章明处长,市委统战部办公室民宗处调研员刘洪杰,各区民宗局负责人等共约20人参加会议。会上,各区总结了2014年5月开展试行管理以来的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如何开展工作交换了意见。陈丹副局长对各区克服人手少、工作量大、经费不足的困难,按照中央、省、市的要求,有序推进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区提出的问题予以解答,并就下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加强民间信仰工作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要深刻领会上级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民间信仰工作能否做出成效,关键是要明确工作目标,中央和省已下发相关文件,提出要求,我们应深刻领会,明确目标,及时将文件主要精神传达到镇、街,进一步统一认识,增强基层领导干部对做好民间信仰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帮助基层领导干部掌握有关政策法规,充分认识做好民间信仰工作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政策要点和工作要求,切实重视做好民间信仰工作。

  二是把握原则,切实加强规范管理工作。要明确民宗部门是牵头部门,职责主要起协调作用,并在信仰方面加强管理,其他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开展工作要按照“尊重现实、把握特点、规范管理、积极引导”的基本原则,根据民间信仰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不能把民间信仰等同于宗教,不能照搬宗教事务管理的办法管理民间信仰。对照要求开展规范管理,同时及时总结,形成经验。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民间信仰工作提供保障。民间信仰工作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共同职责。各区局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民间信仰工作情况,努力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争取党委、政府加大对民间信仰工作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形成党委、政府负总责,统战、民宗、防范处置邪教部门、公安、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宣传、文化、文物、旅游等部门各司其职的格局,为开展民间信仰工作提供条件保障,共同开展监督检查。

  (供稿:宗教三处 罗翠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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