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民族宗教局紧盯时间节点,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局机关党委于9月5日下发通知,部署2016年中秋、国庆期间纠“四风”工作,确保“双节”期间风清气正。
一、加强学习教育,强化守纪意识。局机关各处室、各支部、各直属单位要把纠正“四风”工作作为重要任务,节前结合“两学一做”和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准则》和《条例》,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纪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自觉落实到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去,增强廉洁奉公、遵章守纪的意识。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处以上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积极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
二、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局机关党办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紧盯时间节点,实践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坚持法纪在前,进一步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对苗头倾向性问题,坚持抓早抓小,及时提醒的原则,狠刹公款吃喝、旅游、送节礼等不正之风,做到动辄则咎,执纪从严,充分发挥党纪强大的威慑力和约束力,以“零容忍”态度惩治顶风违纪行为;对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领导责任。
三、畅通举报渠道,接受群众监督。局机关党办已在局门户网站设立了中秋、国庆期间公款吃喝、旅游、送节礼举报投诉电话和邮箱,畅通举报渠道,自觉接受广大市民、少数民族、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对市民族宗教局党员干部的监督,发现在中秋、国庆期间公款吃喝、旅游、送节礼的不正之风的人和事,可通过上述渠道及时向市纪委派驻市民族宗教局纪检组举报投诉,一经受理,将严肃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举报人反馈。
(供稿:局机关党办 钱翠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