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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宗局斋月期间深入清真寺开展安全检查和慰问工作

发表时间:2014-07-18 信息来源:市民族宗教局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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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9日-7月28日是我国伊斯兰教斋月期,为确保全市广大穆斯林在斋月期参加宗教活动的安全,切实做好服务管理,7月16日,市民宗局陈丹副局长、马金才副巡视员带队到怀圣清真寺等检查安全工作,并慰问在斋月期间坚守岗位的市伊协全体阿訇和省伊协两位参与斋月工作的阿訇,并与阿訇们进行了座谈。

  在座谈会上,陈丹副局长充分肯定了市伊协在斋月期间所做的宗教服务保障工作,并寄予三点希望:

  一是落实市委精神,进一步做好外来穆斯林宗教服务保障工作。本月初,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建华在与市委统战部调研时提出了强化民族宗教工作的四点意见,要求发挥民族宗教团体和市伊协的作用,改进服务管理,深入做好在穗维吾尔族等外来少数民族群众工作。希望市伊协认真研究贯彻市领导意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做好宣传引导,热情服务来穗穆斯林群众,保障穆斯林群众过正常宗教生活的需要,在促进来穗维吾尔族等穆斯林的融洽和谐上发挥积极作用。

  二是发挥宗教团体优势,提升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的能力。希望市伊斯兰教协会认真总结宗教界公益慈善工作,积极“走出去”,开展有益的考察交流活动,学习兄弟市的先进经验,进一步发扬优良传统和独特优势,创新慈善方法,开拓工作路径,拓展服务平台,提高保障水平,推进我市伊斯兰教公益慈善事业创新发展上新台阶,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贡献。

  三是加强组织和宣传引导,全力以赴做好斋月期间的服务管理。从6月29日入斋以来,市伊协四座清真寺已经为超过5万人次的穆斯林提供了良好的宗教服务,整体情况和谐稳定。希望市伊协凭着高度的责任感,严密按照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分工,全力以赴,再接再厉,确保斋月和开斋节“会礼”活动安全稳定。同时,希望阿訇充分利用斋月期间的讲经、解经活动,积极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外来穆斯林爱国爱教、遵纪守法,尽快适应并融入广州“大家庭”。(广州市民宗局宗教三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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