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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切实贯彻落实宗教政策法规不断创新宗教事务服务管理

发表时间:2014-07-30 信息来源:市民族宗教局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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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广州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和有关宗教法律法规,积极开展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紧密结合广州实际,不断创新宗教事务服务管理,切实保护了宗教界合法权益,有效促进了宗教和谐稳定局面。

  一、坚持服务中心,将宗教工作纳入城市转型升级的发展大局

  (一)制定政策文件,加强对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统筹谋划。近年来,广州市注意从全局高度统筹谋划宗教工作,全面提升宗教事务服务管理水平,先后出台三个政策性文件。一是2013年,出台了《关于创新民族宗教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提出了挖掘和彰显宗教历史文化底蕴,解决重点寺观教堂规划建设存在问题,提升宗教活动场所服务管理水平,加强爱国宗教人才培养,支持宗教界积极开展公益慈善活动等六方面的19条具体措施,为全面提升宗教工作水平提供了政策保障。二是围绕广州培育世界文化名城的目标任务,制定了《广州市宗教文化建设规划纲要(2012—2020年)》,从加强宗教文化建设、打造宗教文化品牌等方面作出了全面部署;三是《广州市爱国宗教界人士教育培训规划(2011—2015)》纳入广州市党外人才培训总体规划,从2012年起每年市财政划出专款,用于宗教界人士的教育培养,为我市培养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关键时起作用的宗教人才队伍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的组织保障。广州市委、市政府一向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决策和文件精神,定期听取民族宗教工作汇报,研定贯彻措施,做出工作部署,并充分发挥市民族宗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作用,统筹协调全市民族宗教方面的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2013年,为有效推进重点寺观教堂规划建设等工作,建立了广州市民族宗教设施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听取汇报,研究推进重点寺观教堂规划建设,逐个问题抓好突破解决,形成上下联动、各部门密切协作的工作合力,取得明显成效,为全面贯彻落实宗教政策法规,推动宗教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提供了组织领导保障。

  (三)开展创建活动,提升宗教活动场所服务管理水平。在各宗教活动场所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大力整治环境卫生,完善服务设施,规范内部管理,提升服务水平。目前,除34处固定处所和临时活动点外,全市47间寺观教堂全部被评为“和谐寺观教堂”达标场所。同时积极推进“平安宗教活动场所”的创建工作,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强化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机制,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加强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确保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稳定。在此基础上,评选了一批管理规范、社会口碑良好、宗教文化建设优异的寺观教堂为“宗教文化模范窗口”,打造了一条展示广州宗教文化风貌的旅游风景线,于今年5月31日正式启动,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

  (四)加强教育宣传,努力培养爱国宗教人才队伍。2012年起,市财政每年划拨专项经费,用于宗教界人士的培养教育,有效保障培训工作顺利进行。连续两年由市民宗局委托广州大学举办爱国宗教人士研修班、学历班,先后培养中青年教职人员近百人,目前有57名宗教界人士攻读宗教管理专业大专班,为全面提升我市宗教爱国人才队伍的综合素质奠定了较好工作基础。从2012年开始,利用每年6月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抓好主题,运用法规知识竞赛、主题征文、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编印了《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手册》,加强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收到较好成效。多年来,市民宗局还坚持定期举办爱国主义教育讲座,组织全市民宗干部和宗教界人士重点学习宗教政策法规以及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

  二、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动宗教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

  (一)认真落实宗教房产政策,保护宗教界合法权益。自2011年起,对全市重点寺观教堂规划建设存在的24个问题进行认真梳理,采取有力措施,分期分批逐步推进解决。目前,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问题有13个,如白云山能仁寺开放为佛教活动场所、佛教海幢寺收回金瑞麟酒家楼房、佛教无着庵西北地块拆迁扩建经费落实等。其余11个问题已明确解决思路和工作措施,正在有序推进。

  (二)合理安排宗教活动场所,解决信教群众宗教生活需求。鉴于近年来广州市信教人数增长较快,市民宗局在全市开展了宗教活动场所合理分布的规划调研,实事求是解决宗教活动场所不足问题,做到“成熟一个登记一个”。据统计,自2010年以来,全市新登记开放宗教活动场所7处,纳入规划、正在筹建的宗教活动场所7处。

  (三)不断规范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提高宗教服务管理水平。注重加强宗教政策法规的配套制度建设,抓紧制订《广州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拟列入2014年广州市政府规章制定计划正式项目。不断加强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民主管理,先后制定《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和《关于广州市宗教团体及宗教活动场所劳动用工的指导意见》等,目前正抓紧研究制定《广州市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力求从整体上推进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自身建设和内部管理。

  (四)抓好宗教教职人员参加社保工作,切实解决宗教教职人员民生问题。从2012年起,全面开展教职人员参保工作的调研,制定了《广州市宗教教职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业务指引》,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宗教教职人员办理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宗教教职人员参保工作作出明确政策指引,有效地推进了教职人员参保工作落实,作为一项民生工作任务,纳入规范化管理。目前,全市符合条件的宗教教职人员参保率达100%。

  三、积极探索创新,以点带面推进重点难点工作的突破

  (一)开展民间信仰庙宇管理试点工作。经调研显示,广州市现有民间信仰庙宇达252间,涉及参与活动的群众较多,但管理上缺乏政策法规指引,其发展基本处于无序状态。为将民间信仰庙宇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以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创建平安广州,助力城市转型升级,2013年开始,在深入摸查调研的基础上,将花都区四间民间信仰庙宇作为纳入规范管理的试点,经过一年多的探索,试点庙宇在人、财、物等管理上更加规范,举办的地方民俗文化庆典活动更加有秩序、有特色,取得了初步成效。今年5月,制定的《关于开展广州市民间信仰庙宇试行管理的意见》已作为规范性文件颁布实施,逐步将民间信仰庙宇管理工作在全市全面铺开。

  (二)开展伊斯兰教临时礼拜点试点工作。针对广州外来穆斯林数量呈逐年增长的情况,以及在一些地区出现自发性临时礼拜点问题,于2013年在花都区开展了伊斯兰教临时礼拜点的试点管理工作。通过建章立制、成立管理组织、规范宗教活动等多项举措,完善了自我管理、集体领导、民主决策和财务管理,收到较好成效。礼拜点运行以来,回族、汉族群众和谐相处,既有效解决了当地穆斯林群众就近过宗教生活的现实需要,纳入了政府的依法管理,又为各区做好临时礼拜点规范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积累了经验。

  (三)开展街镇协管宗教事务试点工作。按照“深化属地管理,破解宗教工作基层基础薄弱的困局,以试点街道协管宗教活动场所为切入点,探索宗教事务社会化管理新模式”的工作目标,通过深入调研,制定了《街镇协管宗教事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确定越秀区光塔街和东山街、海珠区海幢街和凤阳街、白云区金沙街、增城区荔城街等4个区6条街道开展对口协管属地宗教事务试点工作。组织召开了“街镇协管宗教事务试点”会议,进行了全面工作部署,指导各区、县级市做好试点街道与宗教活动场所的对接,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试点工作,为下一步在全市铺开街镇协管宗教事务工作打好基础。(市民宗局政法处供稿,办公室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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