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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族宗教局巩固成果创新载体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

发表时间:2014-10-23 信息来源:市民族宗教局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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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民族宗教委关于2014年继续以“教风”为主题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广州市民族宗教局高度重视,继续深入开展以‘教风’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将推进宗教活动场所的规划建设、民主管理、教务建设、文化建设、骨干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明确目标,创新思路,狠抓“教风”,不断提升宗教活动场所的服务管理水平,取得明显成效。主要做法有:

  一、巩固活动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寺观教堂内部规章制度。指导各宗教活动场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紧紧围绕“教风”主题,做好总结自查,针对薄弱环节,解决存在问题,抓好建章立制,不断完善寺观教堂行政办公会议、人事、考勤、车辆、财务、物资采购、仓库管理、安全保卫、佛事活动、殿堂、客堂、寮房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并形成制度汇编,促进内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加强宗教教职人员认定、购买社保和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工作。积极开展宗教教职人员身份认定工作,100%完成全市教职人员认定工作。同时,会同社保部门共同研究,全面完成宗教教职人员和场所职工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工作,解决了超龄教职人员社保问题。根据国家宗教局和省民宗委的工作部署,在全市开展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工作,健全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工作制度,规范我市宗教场所主要教职任职程序,提升宗教场所主要教职人员队伍综合素质,维护宗教正常秩序。

  三是加强和创新财务监督管理工作。近年来,我市在各宗教团体和部分重点场所开展财务监督管理试点工作,并根据财务监督管理试点工作经验,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加强市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全面铺开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切实提升了我市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财务监督管理水平。

  二、创新活动载体,深入开展创建活动

  一是深化和谐寺观教堂创建达标活动。自我市组织开展 “和谐寺观教堂”创建达标活动,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基本被评为“和谐寺观教堂”达标单位;道教纯阳观等6间宗教场所先后被中央统战部、国家宗教事务局评为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营造出“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调动各宗教活动场所抓好自身建设的积极性,宗教场所民主管理能力普遍增强。

  二是扎实推进佛道教场所文明进香工作。认真落实国家宗教局关于在佛道教场所“开展文明进香,建设生态寺观”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在佛、道教重点场所,组织开展文明敬香试点工作,目前已取得较好成效,拟在全市逐步推开“文明敬香,生态寺观”工作。

  三是着力加强宗教人才队伍建设。通过与广州大学联合举办两年制的教职人员研修班,与统战部、社会主义学院合办宗教中青年骨干短期培训班,举办爱国主义系列讲座、季度学习会、“卧尔兹”演讲比赛等,加强我市宗教界骨干人才队伍的培养,提高宗教教职人员综合素质水平。同时,支持和推动各宗教联系社会的发展进步,加强宗教思想建设,扬长避短,阐释宗教教义理论中符合时代要求、与公共道德相融相通的积极内涵,提高讲经讲道水平,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四是引导和鼓励宗教界开展公益慈善和社会服务。举办“2014年广州市宗教界慈善捐款仪式暨慈善项目推介活动”,全市宗教界共捐出善款310万元,继续用于帮扶五华县湖田村扶贫项目、帮助白云区江高镇沙溪村“美丽乡村”建设、增城市畲族村扶贫开发和对口援助新疆疏附县项目等。市佛教界到湛江徐闻县援助灾区“全倒户”修复房屋,捐款120多万元;积极参加市公益慈善活动,签订认捐了9个项目,捐款39万元资助特困群体;市道教界联合香港道教界开办“慈善道医馆”,受到广泛好评。

  五是加强宗教活动场所文化建设。为弘扬优秀宗教传统文化,支持和引导各宗教场所积极开展各项文化活动,如指导各寺观教堂举办书画展、文化研讨会、艺术展,开设图书馆,创办刊物杂志,成立书画院,举行“禅武文化节”、“星斗文化节”,配合做好“城隍出巡”、荔枝湾“三月三”等文化活动,指导市伊协配合做好“海上丝绸之路”申遗工作,积极推进先贤古墓历史文化博物院规划建设,打造特色宗教文化品牌。认真评选出6间寺观教堂为“宗教文化模范窗口”,开辟宗教文化旅游风景线,举办了宗教文化导游培训班,制作了宗教文化宣传片,举办“广州宗教文化一日游暨海丝史迹巡礼启动仪式”,取得较好社会效果。

  三、强化督促指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纳入监督考核。将以“教风”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纳入全市“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工作范畴,制定工作方案和创建标准,与市管宗教场所、各宗教团体签署责任书,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最近,市民宗局被市综治委评为全市创建平安(综治)工作6个先进单位之一。

  二是落实属地管理。制定《街镇协管宗教事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确定越秀区光塔街和东山街、海珠区海幢街和凤阳街、白云区金沙街、增城区荔城街等4个区6条街道开展协管宗教事务试点工作。

  三是定期进行督导。由各对口业务处定期派员到宗教活动场所进行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指导意见,督促完善教风建设的各项制度,切实解决教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重要宗教节诞日的巡查工作,由局领导带队对重点寺观教堂创建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查遗补缺,进一步提高各寺观教堂的内部管理水平。

  四是完善法治监督。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草拟了《广州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和《广州市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对宗教活动场所的法治监督。《广州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已作为2014年政府规章正式项目,并完成了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环节。(市民族宗教局宗教一处、二处、三处联合供稿,办公室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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