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民族宗教委关于2014年继续以“教风”为主题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广州市民族宗教局高度重视,继续深入开展以‘教风’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将推进宗教活动场所的规划建设、民主管理、教务建设、文化建设、骨干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明确目标,创新思路,狠抓“教风”,不断提升宗教活动场所的服务管理水平,取得明显成效。主要做法有:
一、巩固活动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寺观教堂内部规章制度。指导各宗教活动场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紧紧围绕“教风”主题,做好总结自查,针对薄弱环节,解决存在问题,抓好建章立制,不断完善寺观教堂行政办公会议、人事、考勤、车辆、财务、物资采购、仓库管理、安全保卫、佛事活动、殿堂、客堂、寮房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并形成制度汇编,促进内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加强宗教教职人员认定、购买社保和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工作。积极开展宗教教职人员身份认定工作,100%完成全市教职人员认定工作。同时,会同社保部门共同研究,全面完成宗教教职人员和场所职工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工作,解决了超龄教职人员社保问题。根据国家宗教局和省民宗委的工作部署,在全市开展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工作,健全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工作制度,规范我市宗教场所主要教职任职程序,提升宗教场所主要教职人员队伍综合素质,维护宗教正常秩序。
三是加强和创新财务监督管理工作。近年来,我市在各宗教团体和部分重点场所开展财务监督管理试点工作,并根据财务监督管理试点工作经验,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加强市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全面铺开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切实提升了我市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财务监督管理水平。
二、创新活动载体,深入开展创建活动
一是深化和谐寺观教堂创建达标活动。自我市组织开展 “和谐寺观教堂”创建达标活动,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基本被评为“和谐寺观教堂”达标单位;道教纯阳观等6间宗教场所先后被中央统战部、国家宗教事务局评为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营造出“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调动各宗教活动场所抓好自身建设的积极性,宗教场所民主管理能力普遍增强。
二是扎实推进佛道教场所文明进香工作。认真落实国家宗教局关于在佛道教场所“开展文明进香,建设生态寺观”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在佛、道教重点场所,组织开展文明敬香试点工作,目前已取得较好成效,拟在全市逐步推开“文明敬香,生态寺观”工作。
三是着力加强宗教人才队伍建设。通过与广州大学联合举办两年制的教职人员研修班,与统战部、社会主义学院合办宗教中青年骨干短期培训班,举办爱国主义系列讲座、季度学习会、“卧尔兹”演讲比赛等,加强我市宗教界骨干人才队伍的培养,提高宗教教职人员综合素质水平。同时,支持和推动各宗教联系社会的发展进步,加强宗教思想建设,扬长避短,阐释宗教教义理论中符合时代要求、与公共道德相融相通的积极内涵,提高讲经讲道水平,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四是引导和鼓励宗教界开展公益慈善和社会服务。举办“2014年广州市宗教界慈善捐款仪式暨慈善项目推介活动”,全市宗教界共捐出善款310万元,继续用于帮扶五华县湖田村扶贫项目、帮助白云区江高镇沙溪村“美丽乡村”建设、增城市畲族村扶贫开发和对口援助新疆疏附县项目等。市佛教界到湛江徐闻县援助灾区“全倒户”修复房屋,捐款120多万元;积极参加市公益慈善活动,签订认捐了9个项目,捐款39万元资助特困群体;市道教界联合香港道教界开办“慈善道医馆”,受到广泛好评。
五是加强宗教活动场所文化建设。为弘扬优秀宗教传统文化,支持和引导各宗教场所积极开展各项文化活动,如指导各寺观教堂举办书画展、文化研讨会、艺术展,开设图书馆,创办刊物杂志,成立书画院,举行“禅武文化节”、“星斗文化节”,配合做好“城隍出巡”、荔枝湾“三月三”等文化活动,指导市伊协配合做好“海上丝绸之路”申遗工作,积极推进先贤古墓历史文化博物院规划建设,打造特色宗教文化品牌。认真评选出6间寺观教堂为“宗教文化模范窗口”,开辟宗教文化旅游风景线,举办了宗教文化导游培训班,制作了宗教文化宣传片,举办“广州宗教文化一日游暨海丝史迹巡礼启动仪式”,取得较好社会效果。
三、强化督促指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纳入监督考核。将以“教风”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纳入全市“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工作范畴,制定工作方案和创建标准,与市管宗教场所、各宗教团体签署责任书,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最近,市民宗局被市综治委评为全市创建平安(综治)工作6个先进单位之一。
二是落实属地管理。制定《街镇协管宗教事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确定越秀区光塔街和东山街、海珠区海幢街和凤阳街、白云区金沙街、增城区荔城街等4个区6条街道开展协管宗教事务试点工作。
三是定期进行督导。由各对口业务处定期派员到宗教活动场所进行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指导意见,督促完善教风建设的各项制度,切实解决教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重要宗教节诞日的巡查工作,由局领导带队对重点寺观教堂创建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查遗补缺,进一步提高各寺观教堂的内部管理水平。
四是完善法治监督。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草拟了《广州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和《广州市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对宗教活动场所的法治监督。《广州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已作为2014年政府规章正式项目,并完成了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环节。(市民族宗教局宗教一处、二处、三处联合供稿,办公室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