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广州市民族宗教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传达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工作培训精神。局长、党组书记林建新主持会议;派驻纪检组长、党组成员杨朝宣传达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晓玲同志重要讲话精神,提出了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局党组成员出席会议,副巡视员、各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党支部书记和正处级干部列席会议。会议结合民族宗教部门的实际,提出了四条措施。
一、不断深化“三转”思想认识。深入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履行党章关于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定位的实际举措,是新一届中央纪委适应当前反腐倡廉新形势作出的重大决策,是纪检监察机关加强自身建设的一次深刻改革。因此,局党组和派驻纪检组必须认真传达贯彻全国、全省、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培训精神,准确领会精神实质,充分认清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中央纪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做好“三转”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二、认真清理议事协调机构。根据中央、省纪委的统一部署和市纪委“三转”《方案》要求,今年年底前要完成纪检监察机关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工作。为此,请局办公室和有关处室配合派驻纪检组,按照“有明确要求的予以保留、确需纪检组牵头完成的予以保留、由其他部门牵头但与纪检监察机关职责相关的予以保留”的原则,认真清理派驻纪检组参与局里议事协调机构的情况,把不该管的工作坚决交出去。同时,开展纪检组长兼职及分工的清理工作,确保纪检组长不再分管驻在部门的其他业务工作。
三、大力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坚决贯彻中央纪委关于“‘三转’要聚焦中心任务,往监督执纪问责上转”的重要指示。派驻纪检组要适应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转变,改进方式方法,把更多的精力压在主业上,防止越位、缺位、错位现象。要在加大四个力度上下工夫:即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形成有力震慑;加大作风建设的力度,持续纠正“四风;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规范权力运行;加大执纪问责的力度,严明组织纪律。
四、切实抓好“两个责任”落实。落实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既是党章的明确规定,也是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反复强调的重要问题。因此,局党组要真正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以实际行动重视、关心、支持派驻纪检组的“三转”工作。派驻纪检组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拿出铁面执纪的勇气,动真碰硬的决心,迎难而上的担当,切实把“三转”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不偏、不空、不虚,并取得务实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