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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召开2013年宗教团体负责人恳谈会

发表时间:2013-12-10 信息来源:市民族宗教局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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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5日,广州市民族宗教局组织召开了2013年宗教团体负责人恳谈会。全市各宗教团体副秘书长(副总干事)以上人员和办公室主任、市民族宗教局处以上干部、各区(县级市)民族宗教局局长约10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民宗局党组成员、巡视员钟至妍主持,林建新局长作了重要讲话,汪茂铸副局长通报了今年宗教工作基本情况,杨朝宣纪检组长通报了市民宗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情况,马金才副巡视员通报了局新一轮扶贫开发“双到”工作情况,各宗教团体负责人总结交流了今年的工作情况以及下一年的工作思路和发展目标。会议达到了总结经验、发扬成绩,统一思想、集思广益,开拓思路、共谋发展的预期效果。

  林建新局长在小结讲话中充分肯定了2013年我市宗教界在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建设和宗教事业发展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和取得优异成绩,同时明确了我市2014年宗教工作主要目标,还就宗教团体如何进一步保持良好发展势头、凝心聚力,开拓创新,努力践行中华民族“中国梦”提出了三点意见:

  一是加强学习、统一思想,凝心聚力、再创佳绩。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市新型城市化发展目标任务,加强学习,认真思考,切实提高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爱国爱教,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坚持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道路,从自身实际出发,找准定位,汇聚力量,发挥优势,帮助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进一步明确方向、坚定信心,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幸福广州、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共同奋斗。

  二是加强管理、做好服务,开拓创新、提升水平。首先,要抓好组织建设,扎实做好换届选举的前期准备工作,注重提升新一届领导的政治素养,切实发挥团体协助政府贯彻政策、团结引导信教群众的作用。其次,要抓好人才建设,贯彻落实全市宗教人才教育培养规划,加强本土人才培养,不断拓宽高素质宗教人才的吸收和培养途径。第三,要抓好服务管理,按照法律法规与宗教教义教规的要求,协调好宗教事务与社会事务的关系;要根据即将出台的《广州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从建章立制、深化和规范管理方面入手,进一步提升民主管理的水平。

  三是紧扣中心、服务大局,突出特色、打造亮点。在服务社会、支持公益方面要有新突破。各宗教团体和场所要积极总结经验,创新服务,踊跃参与市“扶贫济困日”、“双到扶贫”等活动,开展心灵禅修等各具特色的精神慈善活动,办好慈善养老院、慈善中医门诊等公益机构。在宗教文化建设方面要有新成果。各宗教团体和场所要立足自身特色优势,通过文化方式弘扬宗教教义教规中的积极因素和内容,提升水平,打造品牌,争取各级各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促进宗教文化事业的创新发展;要积极配合开展合理布局宗教活动场所和重点寺观教堂规划建设工作,发挥宗教界在宗教文化建设方面的主体作用;要继续加强与全国各省市、港澳台地区和海外的宗教文化友好交往,进一步扩大岭南宗教文化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为广州建设世界文化名城增光添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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