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局情动态

推广幸福社区民族工作模式 为构建和谐广州凝聚正能量

发表时间:2013-08-19 信息来源:市民族宗教局 浏览次数: -
【字体大小:

  近年来,广州市认真贯彻全国城市民族工作座谈会和全国民委主任会议精神,切实把民族团结工作融入城市社区建设,积极探索、推广具有广州特色的“幸福社区”民族工作模式,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近2年在全市共部署创建50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其中14个社区已被评为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越秀区光塔街还被中央统战部、中央宣传部和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主要做法:

  一、建立健全社区民族工作“社会化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创建社区均设立了民族工作领导小组或协调小组,增加经费投入,加强工作力量,建立少数民族工作队伍、民族社团组织以及少数民族志愿服务队伍,完善了社区民族工作网络,推动民族工作社会化管理。充分发挥少数民族积极分子骨干作用,重视少数民族干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积极分子的培养、使用工作,调动其参与社区民主政治建设、民族社团、群众组织工作积极性,形成一支关心民族工作、热心社区服务的骨干队伍,成为党和政府联系少数民族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同时,建立健全社区民族专题会议、联谊走访、信息交流、信访接待等民族工作制度,确保各项制度切实有效运作、发挥作用。建立社区少数民族常住、流动人口登记、民族工作计划、总结、信息、大事记、会议记录等台帐资料,并进行动态登记管理,摸清底数,为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夯实了基础。社区民族工作从无经费、无场地、无人员的“三无”局面,逐步转向有平台、有阵地、有抓手,以及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的工作模式。

  二、开辟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宣传阵地”,努力营造团结和谐氛围

  各创建社区普遍开放了民族团结教育书报阅览室,在宣传区域专门设置了民族政策法规专题宣传栏,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每逢9月份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期间,各社区都积极组织少数民族群众开展文艺表演,宣传我国的民族政策法规、民族风俗习惯、民族文化常识,将实现“中国梦”与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团结主旋律紧密联系,广泛宣传“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民族团结思想,促使民族团结进步理念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大力创建各民族团结进步的幸福社区。

  三、打造少数民族提供服务“公共平台”,有效改善民生福祉

  各社区将少数民族劳动就业、职业培训、法律援助、居住生活等纳入社区综合服务网络,制定相应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在创新少数民族服务管理方面,各社区既注意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又提倡各民族团结平等,互助友爱。大力开展少数民族困难家庭帮扶活动,采取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对经营、务工少数民族人员提出的合理诉求,认真研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对于流动人员,加强法制教育,引导守法经营,帮助其融入当地社会生活;对一些少数民族群众意见较集中,反映较强烈的问题,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研究,共同解决热点难点问题。

  四、将涉民族因素纠纷纳入基层综治维稳“覆盖网络”,认真维护社会稳定

  各社区均建立健全了处置涉民族因素矛盾纠纷及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定期开展影响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隐患排查,及时化解和妥善处置涉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突发事件;定期上报社区民族关系情况,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维护民族团结与社会和谐。对有些少数民族人员因法制观念淡薄,素质参差不齐,不服从管理,对抗执法人员,引发不稳定事件,甚至聚众扰乱社会治安的情况,各社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管理工作,做好耐心细致的教育管理工作,防止激化矛盾。一旦发现纠纷热点和群体事件,各社区都能主动争取有关部门的指导和支持,配合妥善处理,及时化解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有效维护了社区的团结与稳定局面。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