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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族宗教局改进机关作风取得初步成效

发表时间:2013-05-20 信息来源:市民族宗教局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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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采取六项举措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市实施办法,加强机关建设,创新服务管理,取得了初步成效。主要做法是:
        一、深入学习贯彻,树立新风意识。多次召开局党组、局务会议及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认真开展专题学习活动,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在广泛征求建议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出《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改进机关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施细则》,提高全局领导干部职工知晓率,从而牢固树立了改进机关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新风意识。
        二、加强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局党组明确规定局处级干部每年根据分管业务工作,拟定3至5个调研专题,把调研和下团体、密切联系群众贯穿工作始终,到基层单位和团体考察走访调研时间不少于4个月。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直接挂点联系白云区沙溪村开展美丽乡村、幸福社区建设,以工作实际需要为原则,减少随行人员,先后30多次拼车前往梅州市硝芳村和增城畲族村开展双到扶贫工作,着力做好帮扶建设、排忧解困。今年以来,下基层的次数和时间较以往增加了30%以上。
        三、改进会风文风,提高工作效能。认真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改进会风文风的规定,在今年3月召开的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座谈会暨全市民族宗教局长会议中,从以往两天会期压缩为半天,将座谈会和局长会议套开,时间控制在1个半小时之内。同时,通过以“调”代“会”缩减会议次数。截至5月中旬,由局组织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减少了90%以上,精简文件简报    30个,比去年同期减少16 %,受到广大干部职工的赞扬。
        四、厉行勤俭节约,打造低碳机关。严格控制文件发送范围、发文份数及加印、复印和翻印份数,规范文件和简报资料的报送程序和格式。目前只保留了《广州民族宗教》刊物、《广州民族宗教信息》简报和《广州市民族宗教网站》。简化公务接待工作,严格实行公务购车和用车经费、会议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党政机关出国(境)经费的有关规定,不但保证了办公经费零增长,还使“三公消费”较以往有了明显减少。据统计,今年1-3月份,市民宗局财政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节约开支8万元,同比下降了38 %。
       五、规范民主决策,保障权力透明。全局性的重要事项、人事事项、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安排等决策,都严格执行上级规定,对重要的集体决定要形成会议纪要。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制度,通过“两推一评”差额竞争选拔干部模式,今年公开公平提拔任用2名处级、2名正科级干部,从而防止了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拔”。
        六、强化廉政建设,营造清风正气。及时召开全局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大会,严格执行《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处级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局纪检组专门开通举办电话,建立举报网络,规范干部从政行为,重点对干部作风转变、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公车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局领导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严格遵守《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人员与宗教界交往中的禁止行为》的规定,有效防止了各种违规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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