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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族宗教局名列广州市首批正式公布权责清单部门之一

发表时间:2015-01-05 信息来源:市民族宗教局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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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9日,市民族宗教局作为广州市首批10个政府部门之一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广州分厅”正式公布权责清单,这标志着我局编制权责清单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今年7月起,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我局按照市编办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工作。编制过程中,我局依据《宗教事务条例》、《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广州市宗教事务管理条例》、《广东省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等法规规章以及《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等内容,对本部门的权责进行了认真、全面的梳理,做到依据充分、权责清晰,曾被市编办选为样板,供有关单位参考借鉴。本次公布的我局权责清单共有54项权责事项,其中“行政审批”4项: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审批(除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之外),设立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的初审,易地重建宗教活动场所审批,变更民族成分审核;“行政处罚”10项,“行政检查”3项,“行政指导”3项,“行政确认”2项,“其他”32项。“行政指导”和“行政确认”这两类事项是我市首次纳入清单管理。

  权责清单的公布,不仅进一步理顺了政府部门的职责关系,规范了权力的公开运行,而且对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市民宗局政法处供稿,办公室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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