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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与厦门市开展伊斯兰教工作交流学习活动

发表时间:2015-01-04 信息来源:市民族宗教局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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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6-8日,厦门市民宗局、市伊斯兰教协会学习考察团到广州开展伊斯兰教工作学习交流。在广州市民宗局马金才副巡视员、广州市伊斯兰教协会负责人等的陪同下,分别参观了先贤清真寺、怀圣清真寺,并于8日上午与广州市民宗局、广州市伊协开展座谈。与会人员围绕清真寺规划建设、回民墓地建设管理、清真食品监制、阿訇聘任管理以及存在的问题等进行广泛深入学习交流。马金才副巡视员在座谈中谈了四点意见:一是加强与兄弟城市的学习交流。希望以厦门考察团来穗为契机,加强与兄弟城市的业务交流,建立沟通机制,取长补短、互通有无,共同做好伊斯兰教工作,为各自城市构建幸福和谐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二是加强外来穆斯林的服务管理工作。广州和厦门都是经济较发达地区,都面临庞大的外来流动穆斯林群体,做好他们的服务管理工作对构建幸福和谐社会至关重要。民宗部门和市伊协都应按照工作职责,着力解决好他们在宗教服务、社会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落实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积极引导他们与城市管理相适应、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三是加强本土阿訇的教育培养。希望两地伊协在教职人员培养教育工作方面下功夫,加强对本地阿訇培养问题的研究力度,研究制定出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提出工作建议意见,共同争取中国伊协的支持,不断推动伊斯兰教教职人才培养工作。四是加强对教派问题的正确引导。随着外来穆斯林的大量涌入,不可避免地将流出地教派问题带到流入地。宗教团体、清真寺及教职人员在处理教派问题时,要引导他们坚持相互尊重、以我为主的原则,不受其他教派影响,积极倡导和谐理念,破除门宦意识,促进教派间相互尊重,引导各教派来到本地清真寺、按照本地宗教习惯,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

  广州、厦门两地民宗局达成一致共识,希望以此次考察学习为新起点,今后不断加强双方的学习交流,共同促进当地伊斯兰教的健康发展。(宗教三处供稿,办公室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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