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学习会。会议采取集中学习、主题研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及省委、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引导全局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为推动我市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会议由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族宗教局党组书记、局长汪茂铸主持,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及部分党支部书记作交流发言,局各党支部、协管中心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要深刻理解把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原则、主题和规定要求,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更加坚定自觉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要逐章逐条深入学习《条例》,逐句逐字深刻理解《条例》,将纪律要求融入到日常工作中,时刻保持警醒,做到警钟长鸣;要在日常工作中注重自我约束,自觉遵守纪律规定,做到防微杜渐;要坚持问题导向,在工作中发现问题、在实践中纠正错误,切实发挥好抓早抓小的工作成效。
会议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党纪学习教育,机关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对党纪学习教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各党支部要结合正在进行的“干部作风大转变,营商环境大提升”专项行动整治,切实抓好党纪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要加强对党纪学习教育的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切实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全市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