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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元宫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发表时间:2026-05-08 信息来源:市民族宗教局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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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7日,广州市道教三元宫组织民主管理委员会及监事会成员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下简称“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精神,持续深化“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教育活动,推动宗教工作与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深度融合。

  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深入贯彻实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进一步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向心力》解读文章,系统阐释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立法背景、核心要义和重大意义。会议强调,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于2026年3月12日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由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七十一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重大法治举措,是宣示党和国家民族工作大政方针的重要法律,是维护中华民族根本利益和整体利益的促进型法律,更是落实宪法相关规定、规范新时代民族工作的基本法律,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

  会议要求,三元宫全体成员要以此次学习为契机,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学习与教育活动紧密结合,推动学习走深走实、落地见效:深化“学法规”,一体学习国家法律与宗教法规,准确把握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精神实质,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严格“守戒律”,严守国家法律规章与道教清规戒律,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筑牢团结稳定思想根基;着力“重修为”,持续加强教风建设,提升综合素养,努力践行“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要求;切实“树形象”,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依法规范开展宗教活动,主动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充分展现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良好风貌,为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贡献道教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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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道教三元宫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供稿:广州市道教三元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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