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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5年11月3日至21日领导接访公告

发表时间:2025-11-03 信息来源:市民族宗教局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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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安排,现就2025年11月3日至21日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领导接访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访时间

  2025年11月3日至21日,上午9:00-11:30。

  二、接访地点

  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荔湾区荔湾路147号之二观湖雅轩三楼)。

  三、接访领导

  (一)11月3日(星期一)

  牛茂辉,二级巡视员

  (二)11月4日(星期二)

  欧阳大力,一级调研员(市管)

  (三)11月5日(星期三)

  陈 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四)11月6日(星期四)

  张 哲,二级巡视员

  (五)11月7日(星期五)

  牛茂辉,二级巡视员

  (六)11月8日(星期六)

  欧阳大力,一级调研员(市管)

  (七)11月9日(星期日)

  陈 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八)11月10日(星期一)

  高 飞,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九)11月11日(星期二)

  张 哲,二级巡视员

  (十)11月12日(星期三)

  牛茂辉,二级巡视员

  (十一)11月13日(星期四)

  欧阳大力,一级调研员(市管)

  (十二)11月14日(星期五)

  陈 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十三)11月15日(星期六)

  高 飞,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十四)11月16日(星期日)

  张 哲,二级巡视员

  (十五)11月17日(星期一)

  牛茂辉,二级巡视员

  (十六)11月18日(星期二)

  欧阳大力,一级调研员(市管)

  (十七)11月19日(星期三)

  陈 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十八)11月20日(星期四)

  高 飞,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十九)11月21日(星期五)

  张 哲,二级巡视员

  四、注意事项

  (一)请来访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件;

  (二)请自行准备好信访材料,简明扼要反映诉求,并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诉求,以及已经信访终结的信访事项,不属于本次接访范围;

  (四)请自觉遵守《信访工作条例》规定,不得高声喧哗、影响正常秩序,信访结束后自觉离场,不得滞留接访场所。

  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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