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7月20日至9月28日,市委第七巡察组于对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8年12月21日,市委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察整改重大政治责任
我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当前头等大事,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作为“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和具体行动,对巡察组反馈的4大类14个问题主动认领、主动担责、照单全收,采取措施扎实、迅速,有力推进整改工作。
(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一是召开党组会迅速传达部署。市委第七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后,局党组立即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市委张硕辅书记在市委第五轮巡察情况汇报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市委巡察办、市委第七巡察组领导在我局巡察反馈会上的讲话精神,充分认清落实好巡察整改要求是政治忠诚的具体检验,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二是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及时制定巡察整改专题学习会方案和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专题学习方案,精选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全面从严治党、政治建设等重要论述,党章党规党纪等内容,装印成册,为专题学习提供保障。去年12月28日和今年1月24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分别召开巡察整改暨创建模范机关专题学习研讨(扩大)会和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专题学习研讨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十九届中央第一轮巡视综合情况时重要讲话精神,局班子成员进行讨论发言,对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性、严肃性和紧迫性有了更加深刻理解和全面的认识。三是开好两次民主生活会。去年12月28日,局领导班子及成员以“落实巡察整改”为主题,围绕巡察反馈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主动认领问题,深挖问题根源,坚持举一反三,研究整改措施。今年1月31日,局领导班子召开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通过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深化巡视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提高政治站位,严密部署整改工作。一是迅速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汪茂铸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着力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工作专班,加强组织、协调和督办。二是认真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针对巡察反馈4大类14条具体意见,详细剖析反馈问题,制定了局党组《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列出41条整改问题和73项整改措施,将每一项整改措施具体到责任人、责任处室,并明确规定今年2月23日前完成阶段性整改。三是及时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在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指导下,1月4日,召开了全体党员干部参加的巡察整改工作动员大会,传达市委第七巡察组对局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局党组书记、局长汪茂铸作动员讲话,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三)坚持以上率下,层层压实整改责任。一是局党组书记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汪茂铸同志认真组织局班子成员和各处室利用周末时间,加班加点,主动认领问题,赶写整改措施,及时制定出工作方案。坚持每周主持召开一次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直接部署、直接协调、直接督办整改工作,牵头负责9项整改任务。加强请示汇报,采取书面汇报和现场汇报的方式,及时将我局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向上级分管领导汇报,听取指导意见。二是局班子成员认真抓好整改。局班子成员主动认领相关整改任务,认真抓好落实整改。对任职以前的问题,坚持“新官要理旧事”原则,坚决担当起来,指导分管处室细化分解整改任务,健全整改工作台账,做到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任务层层分解,确保改到位、改彻底。三是各处室认真组织整改工作落实。深入到各民族宗教团体调研,及时听取民族宗教界人士对巡察工作的意见建议,指导协调宗教团体健全有关规章制度,推动解决宗教历史遗留问题。
(四)坚持统筹工作抓好整改。一是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宗教工作督查抓好整改。紧紧围绕历史遗留问题、宗教团体房产管理不规范、佛道教去商业化等重点问题,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宗教工作督查整改要求,扎实抓好整改。二是结合创建模范机关抓好整改。1月4日,召开模范机关创建整改落实专题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模范机关创建活动的正确方向,以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为抓手,党组研究讨论《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模范机关创建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方案》,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三是结合做好2019年民族宗教工作抓好整改。将巡察整改工作纳入2019年我局工作要点,做到有机融合、相互促进,实现了整改工作和日常工作的同落实、共促进。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条逐项抓好整改任务的落实
我局认真对照问题清单,狠抓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截至目前,73项整改措施中,50项措施整改落实到位,3项措施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要求长期推进的20项措施整改,已落实具体举措并取得初步成效。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把关定向作用发挥不力方面
一是针对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1.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按照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督查要求,继续抓好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工作。结合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对曾志权案进行深刻反思,以李嘉、万庆良为反面教材,深入查找问题、剖析原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巡察组发现有的协会网站仍有万庆良相关报道的信息,已及时清理删除,并对其他宗教团体网站进行彻底清理。2.加强对宗教团体意识形态工作的监管检查。印发了《市民宗局社科论坛管理规定》和《关于开展宗教团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督导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加强对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网站和举办社科论坛的监管,确保正确的政治导向。3.坚持边巡边改。以整改巡察发现问题为契机,结合《市委巡察发现问题清单》,对照市委第七巡察组反馈意见,举一反三,制定我局问题台账,并要求要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做到落实一件,销号一件。4.推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指导宗教团体加强公章管理,完善团体房产租赁制度,完成有关协会办公楼加装电梯报备工作。
二是针对议事规则界限不明,议题研究不深不透问题的整改。1.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修订完善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局财务管理制度、局工会财务管理制度。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具体范围、内容、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2.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控制会议议题数量,会前对上会议题进行充分酝酿,确保上会的每个议题都充分讨论,研究深、研究透。3.加强局公章管理。严格落实公章管理使用规章制度,完善审批流程。
(二)关于党建工作抓而不实,党的建设弱化虚化边缘化方面
一是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问题的整改。1.加强对主题教育的研究部署。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2019年模范机关创建工作,局班子成员进行深入讨论,深化思想认识。组织召开模范机关创建整改落实专题会,找差距、定举措、抓落实,取得一定成效。我局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的做法被市直机关工委《创建模范机关专刊》刊登。2.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支部“三会一课”的常设议题,坚持全面学、贯通学、深入学,形成制度和习惯。2018年11月以来,召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11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二卷)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分四个专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局班子成员进行研讨发言,掌握精神实质。局班子成员深入到民族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开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宣讲活动7场次,收到良好效果。组织53名党员、干部进行应知应会测试,并对因事未参加的12名党员、干部组织补考,两次测试最低92分,优秀率100%,满分23人,满分率35.4%。3.加强党员干部的学习思考。组织开展模范机关创建“六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大学习、组织一次大讨论、撰写一篇心得文章、进行一次应知应会测试、落实一次谈心谈话活动、支部书记上一次党课。1月31日前,9个在职党支部先后召开党员大会,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每名党员结合思想、工作实际,进行学习发言。同时,组织党员围绕创建模范机关活动撰写心得体会文章40篇,积极开展“书香民宗局·奋斗新时代”读书活动,有效加强党员干部的学习思考,增强学习效果。并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员干部定制学习笔记本,为新入职党员、干部购买政治理论学习书籍,充实应知应会学习内容,组织61名在职党员加入“学习强国”网络学习平台。
二是针对主业意识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1.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局党组已于2016年开始,坚持每半年召开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2018年12月17日,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听取局2018年机关党建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报告,以及局班子成员汇报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研究部署2019年工作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各级主要领导干部党建工作专题培训精神和市领导在听取我局巡察整改工作情况汇报时的讲话要求,制定《关于落实巡察整改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2.强化党建工作的检查。对9个在职党支部2018年第四季度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情况进行检查,不谈成绩,直点存在问题16个,发出通报要求从严抓好整改。对9名党务干部进行专题培训,提高记录工作的能力。3.规范换届选举。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组织8个任期届满的党支部进行换届选举工作。召开机关党委扩大会议,组织18名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掌握换届选举工作各项程序。
三是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够好问题的整改。1.加强互动式学习。各党支部强化互动式学习环节,组织党员干部结合实际问题、工作和学习体会,进行讨论交流,解决实际问题,切实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局领导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参与支部讨论发言,带头上党课。汪茂铸同志自觉参加组织关系所在的办公室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充分发挥表率作用。2018年,办公室党支部被市委组织部评为星级党支部。2.严肃组织生活。严格落实《广州市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三年行动计划》,各党支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党支部书记上党课、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召开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促使组织生活严起来、实起来。建立党支部书记签名机制,每次组织生活后,支部书记检查支部记录情况并签名。加强对支部工作记录本的登记管理,有效避免记录本缺失。3.加强支部书记的管理教育。严格落实《广州市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结合模范机关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组织党支部书记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实行)》,传达学习2019年广州市直属机关党的工作会议精神,开展2018年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促使党支部书记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第一职责是抓党支部工作”的理念。
四是针对选人用人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1.严格把好干部选拔关。根据《关于市民宗局机关干部下基层挂职锻炼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缺乏2年基层工作经历的局机关干部下基层挂职锻炼。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局党组会议组织专题学习,坚决杜绝违规提拔干部;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干部选拔任用注重梯次配备,注重有效培训。2.抓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存有瞒报、漏报的领导干部分别进行了批评教育和诫勉谈话,加大对2018年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的统筹部署,填报前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和培训,加强对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的指导,进一步提高填报精准度。
(三)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宽松软方面
一是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1.压实主体责任。从2017年起,局党组坚持每半年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月22日召开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大会,传达学习三级纪委全会精神,部署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局党组书记与处室、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搞好风险排查。依照《宗教事务条例》、我局的三定方案和市编办明确的权责清单,重新梳理局权力清单、规范了权力运行程序,认真查摆风险点47个,制定防控措施19条,形成《市民宗局行政权责风险防控清单》。3.开展廉政谈话。对巡察前晋升的12名科级干部开展了集体任前廉政谈话,按要求补齐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记录并存档。明确今后凡提拔干部,将任前廉政谈话纳入干部任职谈话内容一并贯彻执行
二是针对践行“四种形态”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1.坚持抓早抓小形成常态化。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从2018年第三季度起,开展谈话提醒3次,局机关纪委下发元旦、春节前纠“四风”工作的通知,加强提醒教育。2.规范信访举报受理。采取谈话询问的方式向信访举报人进行核实,完善信访举报流程,按要求向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报送办理情况,完结相关程序。
三是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仍然突出的整改。1.深入整治官僚主义。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明确坚持问题导向,改进调查研究方式,合理选定调研对象,增强调研的针对性有效性。2.深入整治形式主义。积极解决文山会海问题,制定《关于加强文件和会议管理工作的意见》,提出精简文山会海5大方面具体措施,严格控制发文量,严格控制以局名义召开的全体干部会议,坚决防止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3.深入整治奢靡之风。完成对外出考察租车问题的排查及购置行政性经费使用情况的核实,对有关情况作出说明,并制定《关于租车费用等行政性经费管理的意见》,严格控制经费管理使用。4.加强对在宗教团体工作的干部监管。对出差超标准搭乘交通工具的人员要求进行情况说明,作出批评教育,并退交超额部分款项。修改完善《在团体工作的国家公职人员廉洁管理制度》,明确车辆使用、出差搭乘交通工具的标准要求。严格按照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的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对在宗教团体工作的干部日常监管。
四是针对资金管理缺位,存在廉洁风险问题的整改。1.开展违规使用资金专项整治。完成局专项结余经费划拨使用情况梳理和说明,排查核实相关人员社保问题,制定《关于加强广州市民族宗教团体财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团体财务报告制度和财务审计制度,加强对团体资金使用的监督审计。2.规范机关经费的管理。完善公职人员因公出国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公职人员因公出国所需费用严格按财政预算支出。在《关于租车费用等行政性经费管理的意见》中对相关办公经费和办公设备购置费列支范围进行进一步明确和规范。3.加强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排查,修改完善《市民宗局对口帮扶五华县新田村扶贫资金及扶贫工作经费使用管理规定》,确保专款专用。
(四)关于职能作用发挥不到位,对宗教团体监管不力方面
一是针对政策法规宣贯不力,社会服务存在缺位问题的整改。1.加大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在越秀区北京路举办“2019年广州市少数民族体育花会”,吸引了上万名市民群众亲身体验,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6场次,扩大民族政策法规宣传面、覆盖面,进一步促进各民族群众间的交流交往交融。编印最新版《宗教政策法规汇编》4000册,并发至市、区、镇(街)、村(居),提升各级领导干部宗教政策法规水平。订购了1000份《中国宗教》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专刊,发至市直相关单位和基层,加强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举办1期广州市宗教界中青年骨干培训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指导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利用宣传栏、宣传屏等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2.进一步完善少数民族服务管理体系。提高少数民族服务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更好地融入广州城市生活,努力营造城市民族工作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3.加强舆情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市民宗局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加强指导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新媒体平台建设,加强对局网络、微信公众号、微博的管理,指导民族宗教团体新媒体建设,及时删除有害信息。
二是针对三定方案未落实,协管办有名无实问题的整改。1.加强人员管理。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协管办运行机制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协管办各业务科工作职责、人员管理、运行模式。并进一步明确各业务科的岗位职责和协管办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相应调整各科室人员。2.独立设置会计账。制定《协管办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3.完善车辆管理。进一步健全协管办车辆管理制度,建好用车台账。
三是针对工作指导不力,宗教团体历史遗留问题久拖不决的整改。1.推动解决增城区天主堂房产补偿问题。加强与增城区的沟通协调,推动落实有关政府性房源商业用房偿还工作,目前增城区政府正在研究落实。2.推动解决黄大仙祠涉及商业资本介入问题。制定《关于黄大仙祠去商业化问题的工作方案》,督导荔湾区多次与嘉游公司和道教方进行协商,取得了阶段性成果。3.推动解决番禺区天主教活动点登记问题。指导天主教爱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场所消防整改设计方案,抓紧进行消防整改工作,解决办理登记手续关键问题。
四是针对监管缺位,宗教团体房产管理漏洞严重问题的整改。1.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指导宗教团体制定专项整改工作方案,成立物业协调小组,对团体所属房屋情况进行全面整理,建立台账管理机制;通过公开招聘物业管理人员,充实物业管理力量。2.摸清各宗教团体房产数量。指导各宗教团体梳理房产数量,完善台账,摸清底数。3.规范宗教团体房产运营。指导各团体制定了房产价格市场化评估机制,完善房屋租赁有关制度。
三、巩固提升巡视整改成果,以新担当新作为努力开创广州民族宗教工作发展新局面
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改,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整改落实工作还存在一些需要重视解决的问题。下一步,我局继续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和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坚持任务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长期抓、持续抓、深入抓,确保问题清零见底、长效机制建立、政治生态改善,为推动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发展全面上水平提供坚强保障。
(一)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一是深入推进“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坚持抓好“大学习”,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族宗教工作重要论述一体领会,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持续开展“深调研”,深刻把握民族宗教工作规律,把握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生产生活需要,找准工作突破口和着力点。切实推动“真落实”,深入梳理历史存量问题,制定解决方案,不断提升民族宗教工作水平。二是深入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支部“三会一课”的常设议题。发挥党支部学习教育主体作用,创新学习平台和载体,强化检查督促,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民族宗教工作的强大动力。三是加强对少数民族代表和宗教界人士的政治引领。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方针政策等专题学习辅导,邀请理论学习专家和权威人士深入到各民族宗教团体中,开展理论宣讲活动,围绕新中国成立70周年,组织各民族宗教团体开展系列庆祝活动,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宗教活动场所“四进”活动等,不断强化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
(二)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一是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和省委、市委规定,坚决向核心看齐、向党中央看齐。抓好局领导班子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工作,对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人和事,坚决纠正、严肃查处,坚决防止“七个有之”,切实做到“五个必须”。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贯彻落实《广州市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三年行动计划》,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基本制度,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三是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党的政治建设重要任务,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本质,从思想和利益根源深入查摆我局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存在的问题,采取更严、更实的措施抓好整治工作。四是加强模范机关创建活动。聚焦“带头讲政治顾大局、带头抓落实促发展、带头发挥党建引领、带头转作风提效能”的工作任务,按照市委的部署要求和我局《2019年模范机关创建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方案》安排,指导各处室、直属单位加强模范机关创建活动。
(三)更加有力地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主体责任落实担当。持续加强中央、省市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和指示精神的学习,通过召开党组(扩大)会、组织党支部书记培训和谈心谈话活动等,不断提醒灌输责任意识,帮助局各级党组织第一责任人牢固树立好“抓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二是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指导各党支部在班子建设、党员教育管理、组织生活、发挥作用等方面下功夫,探索建立星级党支部建设管理体系,加强党支部书记轮训,提升抓党建能力。三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经常性开展约谈提醒,完善信访举报、执纪审查的标准和流程。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家风建设。四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深化“四风”问题治理,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深化“情系两众”机关服务品牌。认真学习党规党纪,开展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五是加强对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强化局机关和协管办干部选拔培养,提升专业素养,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和澄清保护机制,号召、激励广大民族宗教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四)扎实做好巡察整改落实后续工作。一是坚持领导带头。局党组切实担好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跟踪问效,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局党组书记带头,局其他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带头整改,做到立说立行、立查立改,带动全局党员干部抓紧抓实整改工作。二是不断扩大整改成果。坚持分类施策,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和提升整改成效;对分步推进和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对照问题清单、措施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和整改要求,持续跟踪督办落实。三是着力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民族宗教重点领域的制度建设,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确保整改取得长效。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
(五)推动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着力提升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加强民族宗教工作常识和政策法规宣传,抓紧修订《广州市宗教事务条例》,完善民族宗教事务管理配套制度,强化宗教领域行政执法工作。二是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完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以“服务民生”为内容,帮助解决少数民族来穗人口融入城市的实际困难,加强内地民族班的服务管理,发挥民族团体和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积极作用,全力做好第十一届全国民族运动会参赛备战工作。三是进一步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坚持中国化方向,推进解决各宗教领域突出问题,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宗教团体和场所规范化建设,指导宗教界加强教风建设。四是切实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加强民族宗教领域安全隐患排查,依法妥善处置涉民族宗教因素矛盾纠纷,加强网络舆情正面引导。五是推动建立健全民族宗教工作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市、区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完善党政齐抓共管的各项体制机制,为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0-83602847,邮政信箱: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东建大厦503-507号507室广州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电子邮箱:jubao_tzbjjz@163.com。
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