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公告

关于组织参加广东省宗教政策法规知识有奖竞赛活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2-06-08 信息来源:市民族宗教局 浏览次数: -
【字体大小:

各区、县级市民宗局,各宗教团体,广州基督教青年会、女青年会:
        根据省民宗委《关于开展广东省宗教政策法规知识有奖竞赛活动的通知》(粤民宗发电〔2012〕22号)要求,请于2012年6月1日至7月10日组织民宗干部、宗教界人士参加省民宗委主办的“广东省宗教政策法规知识有奖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六五”普法规划和国家宗教局印发的全国宗教工作系统“六五”普法规划,充分发挥互联网这一新兴媒体在宗教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和独特优势,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时效性,为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宗教工作的法制化水平,夯实思想基础,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 活动时间
        2012年6月1日开始,7月10日结束。
       6月1日至7月10日为网上答题竞赛时间,7月中下旬根据网上答题情况,通过公证抽奖方式确定并公布获奖个人名单,颁发奖金、获奖证书。
        三、 参赛规则
        (一)参赛范围。本次竞赛活动参加对象为广东省常住人口。
        (二)参赛方式。可以多次参赛,排名以最好成绩为准。
        (三)奖项设置。竞赛系统将按照参赛人员成绩由高到低进行自动排名,成绩相同的以竞赛系统记录的试卷提交时间为准,按照提交时间先后排序,先提交的,名次在前。竞赛系统按照试卷提交时间和成绩自动选出竞赛排名前2000名的人员名单。
       全部竞赛结束后,已经产生的前2000名竞赛优胜者将参加省民宗委举办的最终抽奖活动,届时从中产生:
        特等奖5名,奖金:人民币2000元;
        一等奖10名,奖金:人民币1000元;
        二等奖20名,奖金:人民币500元;
        三等奖50名,奖金:人民币200元;
        鼓励奖100名,奖金:人民币100元。
        (四)抽奖时间:定于7月15-31日选定一天。地点:省民族宗教委米市路大院办公楼。抽奖办法:由省民族宗教委领导按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鼓励奖的顺序依次抽取,已被抽取的人员不再参与下一次抽奖。抽奖方式:抽奖软件根据抽奖指令对前2000名竞赛优胜者进行随机抽取。
        (五)领取奖金办法:抽奖结束后,省民宗委会在“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门户网公布获奖名单。常住广州市的获奖人员凭有效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到省民族宗教委机关(广州市米市路58号之一820房间)领取奖金;常住广州市以外的获奖人员先将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传真,经确认后把奖金邮寄给获奖人员。(联系人:赵文源;联系、传真电话:020-83184593;邮寄地址:广州市米市路58号之一820房;邮编510180)
        四、竞赛办法
        登陆南方新闻网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门户网站,点击活动标识,进入竞赛页面了解竞赛活动情况和相关规则后,即可在线参加竞赛活动。在线完成竞赛系统随机产生的30道题,逐题填写答案,完成答题后,按照竞赛系统提示如实填写个人资料,最后点击页面上“提交”按钮,竞赛系统即时给出成绩。参赛登记的个人资料仅供网站就竞赛活动相关事项使用,不作为竞赛活动之外的其他活动之用途。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参加“广东省宗教政策法规有奖知识竞赛”是我市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系列活动的重要内容,对于促进宗教工作“三支队伍”进一步了解宗教政策法规,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共促宗教和谐有重要意义。各区、县级市民宗局,各宗教团体,广州基督教青年会、女青年会要高度重视,周密组织,精心安排,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突出重点,广泛发动。各民宗部门、各团体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着眼于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实际效果,认真发动组织宗教工作干部、宗教教职人员、宗教团体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及信教群众代表参赛。
        (三)加强宣传,形成声势。要及时做好宣传发动,积极利用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宣传“广东省宗教政策法规有奖知识竞赛”活动,确保本辖区、本教别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附件:广东省宗教政策法规知识竞赛试题1.doc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