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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征求废止《广州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意见的公告

发表时间:2023-05-08 信息来源:市民族宗教局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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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其规范的主要内容已与近年来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广州市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不一致,上述新修订的法规均有专门章节用来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为保障我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法规适用的统一与协调,我局拟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办法》有关规定,按程序向市政府提请废止《办法》。现欢迎社会各界对废止《办法》提出意见及建议。

  一、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的时间

  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其理由,请于2023年6月8日前向市民族宗教局反映或提交,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二、公众获取《办法》全文的途径

  点击本文附件下载。

  三、公众反馈意见及建议的途径

  (一)登录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网站(http://mzzjj.gz.gov.cn/),通过网站上的“政民互动”专栏“意见征集”栏目提交。

  (二)邮寄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荔湾路147号-1三楼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政策法规处(邮编:510170)。

  (三)电子邮箱:gzmzzfc@gz.gov.cn。

  特此公告。

  附件:广州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

  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3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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