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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历史沿革

  1951年广州市人民政府成立主管宗教事务的行政机构,称广州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处。为了加强领导,协调各方面共同做好宗教工作,1953年成立中共广州市委宗教工作委员会。该机构至1966年终止,1983年重新建立,1987年又撤销。

  1958年9月,广州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正式成立。

  1960年广州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处与广州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合署办公。

  “文革”期间,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由广州市革委会政工组统战办公室兼管。

  1976年中共广州市委恢复市委统战部机构时,在统战部内设立民族宗教处,负责处理全市民族、宗教事务。

  1979年7月恢复广州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广州市革命委员会宗教事务处。1980年广州市革命委员会宗教事务处改称广州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处。1989年宗教事务处升格为广州市宗教事务局,仍与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合署办公。

  2001年机构改革后,广州市民委和广州市宗教局更名为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目前,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内设7个职能处(室),分别为办公室(人事处)、政策法规处(审批管理处)、民族工作一处、民族工作二处、宗教工作一处、宗教工作二处、宗教工作三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