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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工作要点

发表时间:2019-05-05 信息来源:市民族宗教局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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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好2019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关于民族宗教工作重要论述精神,按照2019年全国统战部长会议、全国民委主任会议和全省统战部长会议、全省民族宗教局长会议以及全市统战部长会议的部署要求,着力提升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推动民族宗教工作出新出彩,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一、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全市民族宗教工作

  1.深入推进“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坚持抓好“大学习”,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族宗教工作重要论述一体领会,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持续开展“深调研”,找准工作突破口和着力点。切实推动“真落实”,不断提升民族宗教工作水平。

  2.深入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发挥党支部学习教育主体作用,及时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紧跟党的理论创新步伐。

  3.加强对少数民族代表和宗教界人士的政治引领。加强民族宗教界的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方针政策等专题学习辅导,教育引导广大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深刻认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强大真理力量、思想力量和实践力量。

  二、着力提升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4.加强民族宗教工作常识和政策法规宣传。制定民族宗教工作常识和政策法规宣传计划,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扩大民族宗教工作常识和政策法规宣传教育覆盖面,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和“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的社会关注度。坚持举办“广州市民族宗教大讲堂”,深入宣传贯彻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和制度。

  5.抓紧修订《广州市宗教事务条例》。完善《广州市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草案。密切与省修订《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工作衔接,与市司法部门、市人大立法部门加强沟通联系,按照立法程序推进《广州市宗教事务条例》的法规审查、立项和审议工作。

  6.完善民族宗教事务管理配套制度。根据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及相关法规制度,清理我市民族宗教规范性文件,完善民族宗教工作制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工作权力清单制度。指导民族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三、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7.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制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有关文件,构建“互联网+民族团结”宣传平台,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民族之家”建设,推进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分类推进“六进”创建工作,打造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基地,培育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和个人。

  8.完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以“动态管理”为基础,发挥“三站一队”等平台作用,完善覆盖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公共服务体系;以“服务民生”为内容,积极促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就业创业;以“法律引导”为保障,切实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以“维护团结”为目标,防范和处置涉民族因素矛盾纠纷。

  9.发挥民族团体积极作用。建强团体领导班子和工作班子,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支持民族团体开展民族文化巡演等活动,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

  10.全力做好第十一届全国民族运动会参赛备战工作。按照省、市组队参赛工作部署,积极与省、市有关部门和筹委会沟通联系,与体育部门密切合作,制定组队、训练、参赛计划,科学开展训练,力争我市参赛队伍在全国民族运动会中夺得优异成绩,为省、市增光添彩。

  四、进一步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

  11.因教制宜引导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以“宗教中国化在广州的实践”为主题,指导各宗教团体细化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措施,开展系列研讨、展览、演讲、学习实践等活动。继续在全市宗教活动场所深入开展 “四进”活动。引导宗教界履行社会责任,参与公益慈善和社会服务,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和“一带一路”建设。

  12.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指导各宗教团体努力建设高素质的领导班子,增强凝聚力。支持各宗教加强人才队伍培养,提高宗教人才综合素质。支持各宗教团体加强自我管理,帮助宗教团体解决办公、人员、经费和自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13.推动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督导各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完善规章制度并抓好制度落实。重点指导各宗教团体建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全面提高宗教团体财务管理水平。指导和支持宗教团体开展法律学习培训,加强宗教团体和场所涉法律问题研究,建立完善法律工作机制。

  14.指导宗教界加强教风建设。在全市宗教界深入开展“教风年”主题创建活动,研究制定加强我市宗教界教风建设的具体措施,树立全市宗教界良好形象。完善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制度,推进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五、切实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

  15.加强民族宗教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化解。完善我市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管理制度,层层压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分析研判。指导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组织开展安全演练,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深化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工作,培育一批省级示范场所。

  16.依法妥善处置涉民族宗教因素矛盾纠纷。坚持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的原则,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以及属地,协调民族地区驻穗机构等单位,依法处置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矛盾纠纷。

  六、推动建立健全民族宗教工作体制机制

  17.健全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机制。推动各区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级党委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机制,充分发挥党委对民族宗教工作的引领、规划、指导和督查作用。进一步推动落实民族宗教工作属地管理机制,理清市、区、镇(街)、村(居)、网格权责清单,明确工作责任,完善五级民族宗教工作网络。

  18.建立民族宗教事务动态管理机制。按照“底数清、情况明、方法准”的要求,创新民族宗教工作社会化管理机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民族宗教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社区居委、网格和基层自治组织等作用,推进营造民族宗教工作“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19.建立民族宗教基层工作人员轮训机制。推动各区定期组织对基层工作人员开展民族宗教工作常识和政策法规轮训工作,提升基层民族宗教工作能力。向基层工作人员宣讲宗教基本知识和政策法规,提高做好宗教工作的能力。

  七、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0.加强机关党建和模范机关创建。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制定2019年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计划,增强党建工作实效。加强局党组对党建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强化把关定向作用。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发挥党支部书记关键作用。加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营造团结向上的机关工作氛围。

  21.加强党风廉政和机关作风建设。制定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方案,大力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扎实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增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指导民族宗教团体加强廉洁自律建设。

  22.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建立民族宗教工作责任制。加大对各级党政领导和基层民族宗教干部业务培训力度,推动落实民族宗教理论和政策法规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教学内容。

  23.全面提升机关工作效能。建立高效的工作督办督查机制,抓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提升办文、办会、保密、信息、档案、年鉴志书编撰、《广州民族宗教》内刊、老干、妇女、工会等工作质量。

  八、切实抓好精准扶贫和对口援助工作

  24.做好对口帮扶梅州市精准扶贫工作。落实对口帮扶五华县潭下镇新田村年度帮扶任务。加强村党建工作,组织村委班子学习借鉴扶贫成效村先进经验。

  25.做好支持畲族村开发建设和对口援助民族地区工作。支持增城区畲族村发挥“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效应,推进开发建设,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档升级。落实对口援助西藏林芝市波密县、新疆疏附县、贵州毕节市的具体任务,支援民族地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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