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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工作总结

发表时间:2019-01-14 信息来源:市民族宗教局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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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打造亮点,切实维护我市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为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得到国家和省主管部门以及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取得新成效

  1.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坚决维护”。深入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制定学习计划,举办学习论坛、专家辅导报告、应知应会测试等,分层次全覆盖推进学习教育。局党组中心组组织学习研讨17次。深入民族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宣讲。

  2.做好中央巡视和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恶劣影响。积极主动配合市委巡察组对我局开展巡察工作,诚恳接受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分解落实问题整改责任,确保反馈问题和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3.加强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召开“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专题民主生活会。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制定落实方案,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完成8个党支部换届工作,开展党支部书记培训,提升履职能力。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局党组书记和各党支部书记为党员讲党课。加强党员干部思想形势,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深化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积极申报市直机关基层党建示范点。

  4.加强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与各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定期听取局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扎实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制定修订全局相关制度,完成廉政档案个人信息填报工作。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大会,认真查找“四风”突出问题。推进基层正风反腐专项治理,制定在宗教团体工作国家公职人员管理制度,加强民族宗教团体廉洁自律建设。

  5.加强机关和干部队伍建设。以党建工作带动机关和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等机关工作制度。举办党员干部培训班,加强政策法规、政务公开等培训教育。加强公务员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接收3名军转干部,招聘3名事编干部等,充实工作队伍。做好工会等工作,保障干部职工合法权益。

  二、全方位推进法治建设,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水平有新提升

  6.加强社会面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运用电视、电台、报刊、网站、杂志等多种方式,宣传扩大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和理论知识社会认知面。联合中国国家地理杂志社、广州电视台,制作广州民族工作画册和宣传视频。与市委政法委等联合举办反恐防范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制作动漫宣传片,举办全市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深入宣传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在《广州日报》专版刊登了我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文章,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7.提升“三支队伍”政策理论水平。举办3期民族宗教大讲堂,邀请党政领导和专家学者为全市700多人次的民宗干部、民族宗教界人士解读时政热点。订阅1000多份《中国宗教》杂志等,发送市五套班子领导和市、区民族宗教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街、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等。向市人大代表现场宣传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局领导和业务处室领导到市委党校、区民族宗教干部培训班讲授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我局被国家宗教局评为2018年度宣传通联工作先进集体。

  8.推进修订《广州市宗教事务条例》。制定修订方案,启动修订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广州特色、前瞻性、共治性和可操作性,深入开展调研,学习借鉴江西、上海、安徽等地条例修订工作经验。争取国家宗教局、省民宗委支持指导,组建修订团队,形成条例初稿,征求基层民宗部门和宗教团体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了立法建议书等立法材料。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法制办加强对接,将《广州市宗教事务条例》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预备项目。

  9.提高民族宗教行政执法工作水平。按照省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要求,共认领和编制73项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做好2013年以来存量证照的电子证照转化工作。填报广州市行政执法监督系统,推动行政处罚行为全过程电子记录。举办广州市民族宗教系统行政执法专题培训,提高民宗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涉民族宗教问题能力。组织干部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申领行政执法证,充实执法力量。建立公职律师队伍,着力推进依法行政。

  三、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城市民族工作跃上新台阶

  10.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创建活动。组织全市民宗部门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部署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进学校、进教材、进头脑。组织开展10多场民族文艺巡演活动,联合市公安局制作播放《马大叔开拉面店》系列微视频,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六进”活动常态化,重点推动越秀区登峰街、“光塔街民族文化风情街”、增城区畲族村特色村寨、黄埔区东区街等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支持市回研会、市满研会开展文化研究。在海珠区各街道、花都区新雅街、荔湾区石围塘街、越秀区珠光街深入开展“民族之家”建设,创新城市民族工作载体。

  11.成功协助筹办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经验交流现场会。按照国家民委和省民宗委的部署,做好会务、交通、现场参观、会议组织保障等筹备工作。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卢一先代表市委、市政府在会上致辞,我局汪茂铸局长在会上介绍了我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经验做法,国家民委和省民宗委充分肯定我市工作。

  12.完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深入开展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调研,摸清底数,健全机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方案》《关于加强和改进我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设立了国家通用语言培训中心和微信学习平台,加强对来穗少数民族务工经商人员的国家通用语言培训。

  13.参加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并取得优异成绩。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我局和市体育局精心组织,组建265人组成的广州代表团,参加9月份在清远市举办的第六届全省民族运动会的全部12个竞赛项目及2个表演项目的比赛,夺得团体总分第一、奖牌总数第一、金牌总数第一,以及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组织奖的优异成绩,为广州争得了荣誉。

  14.做好内地民族班服务管理工作。在内高班学校和有关职业学校开展新疆三史教育讲座,积极防止“三股”势力和宗教极端思想侵害。召开新疆班、西藏班学生贺中秋迎国庆座谈会,开展慰问活动,传递党和政府的关怀。推进内地民族办管理工作,落实“民族团结教育校外辅导员工作制度”,建立安全维稳工作联动机制。

  15.推进回民公墓项目建设。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推进项目报建审批。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及时掌握动态,防止不良影响。建立完善回民公墓管理制度,为确保顺利完成项目工程建设和使用奠定了基础。

  四、加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取得新进展

  16.深化宗教团体和场所规范化建设。局领导带队深入各区、各宗教团体和重点宗教活动场所,开展规范化建设工作督导。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指导各宗教团体和场所梳理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抓好各项制度执行落实。完成2017年度各宗教团体副秘书长以上人员和宗教教职人员考评。推动佛教、道深化“文明敬香”,倡导鲜花供佛、清水供佛。指导伊斯兰教加强对清真寺的管理,实施寺内人数封顶管理制度。推进天主教、基督教团体执行落实外出请假等制度。

  17.推进解决各宗教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佛教、道教防范治理商业化专题调研,指导佛教、道教团体制定商业化防范治理措施,完成何仙姑庙去商业化工作,推进黄大仙祠去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指导花都、南沙区对伊斯兰教临时礼拜点实施常态化、规范化管理,番禺区对市桥礼拜点进行整治,指导市伊协发挥作用,防范极端思想侵害。推进天主教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教育,加强对主教和重点人员的思想引导。坚持“以堂带点”为主导,发挥市、区、镇街三级管理机构和爱国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作用,完成私设点分类治理。指导各区做好民间信仰普查建档工作,指导南沙区开展民间信仰管理试点工作。

  18.有序推进解决宗教基础设施规划建设问题。推动原来梳理的重点寺观教堂规划建设尚未解决的10个问题。其中,华林禅寺拆迁扩建问题逐步取得新进展,基督教市桥堂规划建设问题已彻底解决,六榕路81号房产完成置换协议签订,原址重建海云寺问题完善了规划设计方案。新建场所规划建设工作顺利推进。三元宫完成整体修缮,广州伊斯兰教历史文化展览馆完成了土地确权,天主教越秀、增城房产历史遗留问题不断推进。

  19.有效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建设。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开展“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四进”宗教活动场所实践活动,在中国传统佳节、国庆、元旦等节日期间,全市主要宗教活动场所都升挂国旗,重大活动时都奏唱国歌。引导教育广大信教群众过好中国节。坚持用中华优秀文化浸润宗教,指导广州市佛教协会、天主教爱国会举办成立60周年庆典系列文化活动,指导市道协与香港、澳门联合举办“穗港澳道教文化研讨会”系列文化活动。指导市伊协修订并推广宣传《广州穆斯林宗教生活与习俗范本》和传播中道思想。指导天主教、基督教团体制定实施中国化建设方案。

  20.引导宗教履行社会责任。指导宗教界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市佛教加强与印度、斯里兰卡佛教组织交流,市道教与香港、澳门道教界密切推进交流合作,市伊斯兰教协会与香港伊斯兰教团体举办了“共建大湾区、穗港同心圆”主题交流活动,市天主教爱国会赴台湾参加学术研讨交流和学习考察,市基督教加强与国外、港澳台地区的沟通合作,讲好中国故事,促进民心相通。鼓励宗教界和广州基督教青年会、女青年会开展公益慈善和社会服务活动,全市宗教界为“2018广东扶贫济困日”捐款371万元,大力支持精准脱贫和公益慈善事业发展。

  五、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的矛盾问题,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取得新成果

  21.切实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意识形态安全。把意识形态学习纳入全市民族宗教系统干部、宗教界人士教育培训计划。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形势分析月报制度、隐患分析评估季度报告制度。做好重点时间节点民族宗教领域安全防护。加强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常态化建设。举办我市宗教界“2018年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月第15场活动启动仪式”。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宗教团体和场所开展安全检查。做好穆斯林斋月、古尔邦节等少数民族传统节日的安全维稳工作。指导各宗教团体和场所防范“山竹”台风等自然灾害工作。创新技术手段,推进宗教活动场所人流量统计、视频监控建设。依法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的矛盾纠纷。2018年,我市涉民族宗教因素的矛盾纠纷呈现下降趋势,民族宗教领域保持安全稳定。

  六、加强民族宗教工作的统筹协调,不断推进构建民族宗教工作的新格局

  22.认真迎接上级督查整改工作。对照中央和省的部署要求,对近年来我市落实中央关于宗教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深入开展自查,推动落实整改任务,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我市宗教工作。

  23.推进成立市委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将市民族宗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升格为市委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兼任组长,完善成员单位及其职责。按照市委部署,推进各区参照市委做法,成立区委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的统筹领导。

  24.建立完善民族宗教工作问责机制。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全市综治考评制度和绩效考核,以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机制和社会综治机制。在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框架下,推进完善宗教工作监督检查和问责执纪机制、互联网宗教事务管理机制、民间信仰管理工作机制、流入地与流出地对口协调机制、区域协作等多项工作机制,进一步增强工作合力。

  25.完善我市民族宗教工作五级网络。按照市、区、街(镇)、村(居)、网格五级工作网络的总体布局,增强基层民族宗教干部队伍力量。认真梳理街(镇)、村(居)民族宗教工作目录清单,推进民族宗教工作纳入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建立完善“村(居)发现、镇(街)核实、区执法”的基层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模式。

  26.把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制定《巩固发展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局面助力广州勇当“四个走在全国前列”排头兵行动方案(2018-2020年)》,重点推动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此外,按照中央和省、市部署,围绕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总结梳理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发展成果,发动全市民族宗教界组织开展系列庆祝活动。认真抓好精准扶贫和对口援助工作。共发动宗教界筹集帮扶资金268.3万元,用于支持梅州市五华县潭下镇新田村精准扶贫、援助新疆疏附县以及西藏波密县等贫困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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