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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7年工作总结

发表时间:2018-11-30 信息来源:市民族宗教局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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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完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着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高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取得新成效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局机关党委扩大会议、全体党员干部大会等,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对广东工作作出的“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重要批示精神,学习研讨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落实管党治党要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举办以“继承‘五四’精神,实现中国梦想”为主题的学习论坛活动,开展以“学习党的优良传统,传承红色基因”为主题的红色学习教育活动,帮助党员干部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组织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指导各民族宗教团体组织1200多名民族宗教界人士,收听收看党的十九大开幕会,认真聆听习近平总书记在大会上的报告。及时召开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会议,全面解读党的十九大精神,并结合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制定下发《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工作方案》和宣讲方案,为党员干部订购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单行本及辅导材料,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带头讲党课,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

  (二)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局班子成员逐一对照检查自身存在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召开机关党委扩大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批示,就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行交流探讨,全局党员干部投身“两学一做”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增强。各党支部按照“四个认真”的要求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活动,局党组成员、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达到了预期效果。

  (三)努力夯实党建工作基础。把“加强党员干部思想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作为局重点工作事项,加强工作谋划部署,从严落实主体责任。印发《机关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制定工作任务细化表,并以局党组名义印发各党支部,指导各党支部认真贯彻执行;组织党支部书记开展专题培训,进一步加强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开展党员干部思想形势分析,抓好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局党组每半年专题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汇报;机关党委每季度对各在职党支部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情况进行检查通报,指出存在问题,并督促整改。指导各党支部积极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各党支部参与市直机关开展的参观、读书、征文、捐款等活动。

  (四)着力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大会,深入传达三级纪委全会精神。修订《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细则》,细化党组领导班子、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责任清单,建立签字背书、情况报告、检查考核等工作机制。根据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市直单位纪委建设的意见》要求,成立局机关纪委和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规则,健全纪检工作体系。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观中国共产党早期正风反腐图片展,学习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廖俊波、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强化反腐倡廉意识。认真学习贯彻全市统战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座谈会精神,局党组两次听取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汇报,局领导两次报告落实“一岗双责”和分管处室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任务要求,按时完成评估填报工作。制定《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意见》,加强重大节日期间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二、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建设迈出新步伐

  (一)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时隔15年再次召开全市宗教工作会议,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市宗教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会后,局党组迅速组织召开扩大会议、全体干部会议、全市民族宗教界大会,认真抓好会议精神的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工作,从思想上、行动上与党和国家的决策部署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国家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在广州落地生根。

  (二)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制定下发《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与《广州日报》报业集团、广州电视台深化合作,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联合市委统战部、市社会主义学院举办培训班,组织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统战、民宗部门干部以及全市宗教界人士,学习贯彻全国和省市三级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学习贯彻方案,组织全市民族宗教干部和宗教界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准确把握精神实质。举办2期广州民族宗教大讲堂,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和国家大政方针的学习教育。通过大范围、高密度、全覆盖、多层次的宣传教育,使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干部普遍树立了权责统一、依法行政的理念,少数民族群众、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律意识普遍提高,为提高我市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推动民族宗教工作依法行政。推动行政审批改革与简政放权工作,下放宗教教职人员户口迁移审核等三项审批事项。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制定局电子证照目录,做好电子证照对接与签发工作,增进部门间的信息资源共享。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用双公示工作,强化权力全流程网上运行。对全市涉民族宗教政府规章制度和我局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提出废止、失效、修改建议。完成全市宗教活动场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信息收集、核对、上报工作。

  (四)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督查。市、区民宗局联合成立督导组,指导宗教团体、场所制定实施方案,深入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巡查。通过查阅登记本、集体座谈、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掌握各宗教团体和场所的制度落实情况,了解分析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整改意见和建议。调动宗教团体自我管理积极性,指导各团体建立督促检查机制,把检查制度落实情况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整改。

  三、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迈上新台阶

  (一)着力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举办民族政策法规讲座、民族知识竞赛,播放民族团结专题宣传片,派发民族宣传资料,开展扶贫救孤和座谈慰问。结合重大节日开展“广府庙会巡演”、“迎新春民族音乐会”、“少数民族青少年夏令营”等活动,定期组织民族团结进步艺术团,深入机关、企业、社区、乡村、军营、宗教场所、社会福利机构开展文艺巡演,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民族政策宣传。总结城市民族工作经验做法,拍摄《广州民族工作》宣传片,利用《广州民族宗教》季刊、“民族团结进步网”和“广州民族团结进步”微信公众号,宣传民族理论政策,提升民族团结教育效果。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聚居区、清真寺、服务站、商贸区等重点部位公开设置法制服务宣传栏,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宣传引导。

  (二)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成功打造城市民族工作新品牌,增城区畲族村被国家民委正式命名为“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依托18个街(镇)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成立“民族之家”,推动民族工作纳入街(镇)、社区(村)工作网络;成立一批“两站一队”(即少数民族社会服务管理工作站、法律援助工作站、志愿者服务队)。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街(镇)创建民族工作平台,服务社区各族居民,加强日常管理,促进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

  (三)推动建设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按照“明确任务、搭建载体、完善机制、建强队伍”的思路,加强少数民族服务管理体系建设。深入天河、番禺、黄埔、花都等区和教育、公安等部门开展调研,了解城市民族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和存在困难,共同分析形势,研究落实措施。联合司法局法律援助处及律师事务所,成立“法援民族情”项目,举办少数民族法律援助讲座,派发法律援助宣传资料;成立第六家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工作站。

  (四)不断强化内地民族班服务管理。联合市委统战部、市教育局,组织开展内地民族班教师民族政策理论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内地民族班教师及统战、民宗、教育等部门人员的民族理论政策水平,提高处理民族问题的能力。召开内地民族班迎国庆贺中秋座谈会,了解内地民族班学生生活学习情况,帮助学校解决实际困难。选派优秀党员干部担任民族团结教育校外辅导员,及时了解情况,研究存在问题,制订有效措施。

  (五)有效发挥民族团体的积极作用。指导市民族团结进步协会、市少数民族体育协会、市满研会、市回研会牢牢把握时代旋律,紧贴民族团结主题,有序开展敬老、助学、慰问等活动。指导市民族团结进步协会拍摄《民族交融的播种者》《民族交流的助力者》微电影,指导市少数民族体育协会做好参加广东省第六届民族运动会和毽球锦标赛的准备工作。指导市回研会、满研会等民族团体深入开展有关民族历史文化研究,不断提升自我管理水平。市民族团结进步协举办第二届少数民族夏令营活动,得到各族学生和家长的热烈响应以及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四、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取得新进展

  (一)不断提升宗教团体和场所规范化管理水平。印发《2017年深化开展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宗教活动场所建设的工作方案》,制定更高标准,树立更高标杆。编制创建图册样稿,加强创建工作宣传发动,指导各宗教团体和场所在“更”字上下功夫。指导全市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梳理修订人事、财务、会计、治安、消防、卫生防疫、文物保护等170多项内部管理制度,为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内部事务规范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重点指导各宗教团体和场所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促进了财务工作的程序化、科学化、法治化。10月下旬,召开全市宗教团体和场所规范化管理经验交流会,组织宗教界人士和部分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到佛教六榕寺、道教纯阳观、伊斯兰教先贤古墓、天主教石室和基督教东山堂实地观摩,进行座谈交流,总结经验,推广典型,进一步提升了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大力支持宗教界加强建设。加强宗教团体领导班子建设,积极选派宗教界负责人参加中央和省、市培训,增强“四个意识”。实施广州市爱国宗教界人士“十三五”教育培训规划,27位宗教界人士考入广州大学“宗教管理专业”本科班,宗教人才培养层次和宗教界人士综合素质不断提升。市委、市政府领导与宗教界代表人士举行座谈,沟通交流思想,密切与宗教界的联系。制定《广州市宗教团体负责人和宗教教职人员考评办法(试行)》,细化考评项目,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并对全市各宗教团体副秘书长以上人员和宗教教职人员进行了年度考评。指导各宗教加强教风教貌建设,引导宗教界上层人士淡泊名利、严持戒律,做端正教风、持戒修行的带头人。

  (三)指导宗教界开展公益慈善和对外交流活动。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指导各宗教加强文化建设,用宗教教义阐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中华优秀文化浸润宗教。按照“世界眼光、广州特色”的标准要求,佛道教制定了加强文化建设规划方案,加强与大学院校和专家的沟通合作。研究梳理各宗教历史文化,精心筹备佛教协会成立60周年、道教协会成立30周年暨星斗文化节等相关活动。指导天主教成立天爱扶贫助残协会,支持各宗教团体和场所以及广州基督教青年会、女青年会,开展公益慈善和社会服务活动。广州青年会和女青年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开展国际地贫日大型宣传活动、特殊儿童运动会、社区会员钢琴比赛等活动,参与服务的义工约7500人次。今年“广东扶贫济困日”,全市宗教界捐款371万元,为精准扶贫攻坚脱贫国家战略做出了应有贡献。

  五、完善民族宗教工作的机制格局实现新提升

  (一)完善市民族宗教工作协调领导机制。制定《关于改进提升民族宗教工作格局建立健全民族宗教工作体制机制的方案》,将改进提升民族宗教工作格局的工作,纳入市政协提案主题,并积极争取国宗局宗教研究中心的理论指导和有力支持。修订完善《市民族宗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为各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形成民族宗教工作合力奠定了基础。根据省、市关于民族宗教重点工作任务的部署,召开两次全体成员单位会议,加强民族宗教工作的统筹协调,推动民族宗教重点工作任务落实。

  (二)解决基层民族宗教工作力量薄弱问题。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执法监督工作安排和市政府工作部署,围绕我市“基层民族宗教工作”主题,认真开展专项调研。通过深入有关场所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及赴外省市考察学习,详细了解了我市有关区和街道民族宗教工作情况。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为市政府代拟《关于我市基层民族宗教工作情况的报告》,并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我市基层民族宗教工作得到了市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并借助市人大的监督视察职能,进一步推动解决基层民族宗教工作机构编制和经费保障等问题。

  (三)强化民族宗教干部队伍培训。联合市委统战部举办学习贯彻全国和省、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专题培训班,组织各区分管领导、市民族宗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重点街镇民族宗教工作分管领导和全市统战、民族宗教部门干部参训,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召开全市民族宗教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暨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大会,及时传达学习上级精神,并部署具体落实意见。积极推动市委党校、广州行政学院、市社会主义学院、市人社局干部培训中心等干部培训机构将民族宗教政策理论纳入教学内容。举办民族宗教业务培训班,加强街镇民宗干部、社区网格员培训,不断提升民族宗教干部业务能力。全年组织举办培训班6期,参加培训人员1300人次。

  (六)加强局机关自身建设。认真执行局机关每月例会制度,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工作部署、指导和推动。适时召开局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研究部署重要工作和重点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有效落实。完善财务工作制度,将经费使用与工作任务同步计划、同步实施,提高经费使用执行率。贯彻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坚持正确用人导向,进一步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加强信息工作,办好《广州民族宗教》,连续两年荣获广州市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优秀出版单位”。全力做好内部各类会议以及文秘、财务、后勤等综合服务保障工作,营造整洁有序、运转有序的办公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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