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广州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5025号提案的办复意见

发表时间:2017-08-16 信息来源:市民族宗教局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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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茂铸常务委员:

  您在广州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形成职能部门合力改进完善我市民族宗教工作格局》的提案(第5025号)收悉。经认真研究,并综合市委统战部、市公安局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民族宗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机制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了民族宗教工作协调领导机制,加强了对民族宗教工作的统筹领导。一是完善了市民族宗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统战部门牵头协调、宗教部门依法管理、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民族宗教工作格局的思路,着力完善协调领导小组机制,新增宣传部门等成员单位,强化了统筹谋划、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职能。二是修改完善了成员单位职责。根据成员单位调整实际,对成员单位职责进行修改完善,并广泛征求各单位意见。修改后的各成员单位职责更加清晰明了,避免了职责交叉和权责不清等问题。三是加强了对民族宗教工作的统筹部署。中央和全省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召开后,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任学锋同志先后3次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专题学习领会中央和省的有关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研究、部署民族宗教工作。7月28日,市民族宗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召开全体会议,部署2017年工作要点和专项工作。

  二、进一步强化统战部门的牵头协调职能

  作为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在单位,市、区党委统战部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着力发挥牵头协调职能,较好地推动了民族宗教工作的开展。一是牵头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完善日常运作机制,定期对各有关部门执行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情况开展督促检查,推动解决全市宗教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强化区级党委统战部门在宗教工作中的牵头协调职能,进一步加强街道(镇)的统战工作,确保了街道(镇)具备宗教工作执法主体和人员。二是加强宗教工作的问题研究和形势研判。定期启动协调领导机制,召开会议,研判民族宗教工作形势,并及时向市区两级党委和政府报告宗教工作情况,确保了中央和省、市有关决策部署的有效贯彻落实。三是统筹做好宗教界代表人士的联系、培养和人事安排。联合市民族宗教部门、社会主义学院,实施“十二五”“十三五”爱国宗教人士培养规划,抓好爱国宗教界人士和中青年骨干的培养和政治安排工作,进一步巩固了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三、进一步加强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的依法管理

  市民族宗教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民族、宗教工作部署,依法加强和创新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维护了全市民族宗教领域的稳定和谐。一是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和宣传。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印发《广州市民族工作“十三五”规划纲要》《广州市宗教工作“十三五”规划纲要》。牵头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民族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实施意见》。举办全市宗教工作干部和宗教界人士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培训班、全市民族宗教干部依法行政培训班,将宗教政策法规纳入各级党校、社会主义学院主体班课程,先后对各级领导干部、宗教工作干部以及宗教教职人员共5000多人次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培训。二是加强宗教团体和场所的规范管理。以完善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制度为重点,指导全市各宗教团体和场所修订完善171项内部管理制度,印制《广州市宗教团体制度汇编》,并组织开展制度执行情况督查。制定实施《广州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规范》,引导全市各宗教团体和场所开展“干净整洁平安有序”环境建设,在佛道教倡导“文明敬香”,伊斯兰教建设“美丽清真寺”,天主教建设“和谐教堂”,基督教建设“一堂一景”,成效显著。全省佛道教场所规范化现场会在广州召开并推广广州的经验做法。三是提高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水平。准确把握新形势新要求,依法打击各类非法宗教活动,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坚持用法律手段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去年以来,依法取缔一批藏传佛教非法传教敛财、非法伊斯兰教礼拜点、非法基督教活动点,查处一批非法宗教活动,劝阻参加境外非法宗教活动,抵御境外宗教渗透,维护安全稳定。

  四、进一步增强基层民族宗教工作力量

  市民族宗教局坚持把工作的重心放在基层,不断创新基层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模式。一是开展推动解决基层民宗力量薄弱问题专项调研。联合市人大、编办、人社部门开展专项调研,掌握情况,分析问题,提出对策。按照市人大2017年督办工作计划,认真接受市人大关于“我市基层民族宗教工作情况”的监督。二是推广街镇协管民族宗教工作模式。明确街道(镇)民族宗教工作责任,要求街道(镇)一级党政班子要有专门分管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干部,要有具体承担民族宗教工作的机构和专(兼)职人员,并进一步探索完善聘用民族宗教专干队伍建设制度,确保了基层民族宗教工作“有人管、有人干”。三是把民族宗教工作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通过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体系,延伸管理触角,实施群防群治,全面提升民族宗教工作管理水平,推动解决基层宗教工作力量薄弱问题,进一步夯实民族宗教工作基层基础。

  民族宗教工作新格局的构建非一日之功,也绝非宗教部门一己之力可以完成,需要各区各部门各方力量提高认识,采取措施,共同努力。真诚感谢市政协和您对我民族宗教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真诚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得到您更多的指导和帮助,以更好地促进全市民族宗教工作。

  此复。

  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7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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