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5048号提案的答复

发表时间:2019-08-31 信息来源:市民族宗教局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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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汪茂铸委员提出的《关于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出新出彩的建议》的提案(第5048号),我局结合市委网信办提出的会办意见,现将具体意见答复如下:

  一、全面深入持久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认真落实中办发【2018】65号文件精神,始终围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这一主题,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目标要求,创新方法手段,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一是巡回下基层开展宣传。广州民族团结进步艺术团自2009年组建以来,坚持每月一次文艺巡演,累计到机关、企业、社区、乡村、军营、宗教场所、社会福利机构巡演100多场次。配合每一次下基层文艺巡演活动,组织民族政策法规讲座、民族知识竞赛、派发民族宣传资料、播放民族团结专题宣传片,开展扶贫救孤、座谈慰问等活动。二是利用节庆开展宣传。结合重大节日开展“广府庙会巡演”、“迎新春民族音乐会”、“少数民族青少年夏令营”等活动。三是扎实开展针对性宣传。注重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宣传引导,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聚居区、清真寺、服务站、商贸区等重点部位公开设置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宣传栏;印制《广州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指南》(维吾尔、汉语版),编印《关于积极检举各类违法犯罪线索的倡议书》,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聚居区的街道服务站、重点派出所进行免费发放,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引导各族群众强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二、不断创新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方式。充分发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的主阵地作用,集中开展系列宣传活动。一是指导各区、各部门通过讲座、知识竞赛、征文比赛、民族文化活动、民族菜肴创作、民族服饰展示、民俗风情图片展、摄影书画作品展等形式,全面展示丰富多彩的少数民族与地方民俗文化。二是开展文艺节目巡演。市民族团结进步协会将组织民族艺术团开展民族文艺节目专场演出;同时指导各区根据实际,充分利用本地资源,深入少数民族集中居住的镇(街)、村(居)开展民族民俗文化艺术巡演活动。三是将宣传教育贯穿创建活动,在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将“民族民俗文化”作为重要内容,以丰富多样的活动形式,自觉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四是搞好学校宣传教育。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利用秋季入学的契机,在各级各类学校尤其是10所承办内地民族班的学校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讲活动。五是搞活社区的宣传教育。指导各区以社区为单元,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民族民俗文体表演、摄影等)、社区各民族居民代表座谈会、各民族美食服饰品鉴分享活动等。

  三、不断创新民族团结进步网络宣传教育平台。始终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依托现代网络技术手段,不断创新方式载体。一是全面部署新媒体宣传。部署市属网站和新媒体认真做好民族团结进步相关网络宣传,转载刊发我市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的相关活动、视频,大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民族优秀文化和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的显著成效,拓宽宣传渠道,扩大传播影响力。今年以来,组织大洋网、中国广州网,广州日报和广州广播电视台“两微一端”、信息时报微博微信、中国广州发布微博微信等市属网站和新媒体转载发布关于民族团结进步相关网络宣传稿件超168篇,阅读点击量195.6万,不断营造良好的网上舆论氛围。二是联合创办《民族同心圆》电视栏目。市民宗局与广州广播电视台联合开办《民族同心圆》专题宣传栏目,“合作专栏”每周一期,每期于周日20时30至21时黄金时段播出,着重向社会宣传民族历史文化、民族工作基本常识,向观众反映广州少数民族美食、歌曲、舞蹈、体育、风俗等民俗特色,向社会再现广州少数民族各行各业代表人物的生活、创业故事。结合《民族同心圆》电视宣传栏目,通过短视频、微信、抖音小视频等新媒体形式全时滚动推出。另外还借助广州广播电视台新闻频道“G4出动”的品牌优势,实时推广我市民族工作动态。三是继续办好传统宣传媒介。继续办好《广州民族宗教》季刊、“民族团结进步网”和“广州民族团结进步”微信公众号,运用多种媒体宣传民族理论政策,切实把互联网空间建成各民族交流交融的新平台。同时,健全网络舆情引导机制,凝聚能力,弘扬团结拼搏的民族精神,建设网上各民族共同精神家园。

  四、分类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始终把城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重心放在社区,积极创新方法手段,搭建基层工作平台,着力推进创建嵌入式社区和社会环境建设,帮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更好融入城市、融入社区。一是推动铺开“民族之家”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先后在越秀区登峰街、光塔街,荔湾区石围塘街、华林街,海珠区瑞宝街、沙园街、海幢街、凤阳街、江海街,白云区三元里街,天河区黄村街、五山街、棠下街,黄埔区东区街、黄埔街、永和街、荔联街、夏港街,番禺区石基镇,花都区花东镇、新雅街、新华街,从化区街口街,依托23个街(镇)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成立“民族之家”,构建基层民族工作阵地,服务社区少数民族群众。二是推动铺开“三站一队”建设。先后在越秀区登峰街、光塔街、海珠区瑞宝街、天河区棠下街、白云区石井街、黄埔区东区街成立“三站一队”(即少数民族社会服务管理工作站、法律援助工作站、通用语言培训站、志愿者服务队),辅助加强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开展通用语言培训。截至目前,与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处及相关律师事务所,成立7家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律师事务所。通过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镇(街)创建民族工作平台,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法制宣传,服务社区各族居民,加强日常管理,促进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三是推动完善联络站建设。2015年市民族宗教局成立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员联络站。联络站成立3年多来,定期召开新疆维吾尔族联络员、清真拉面店联络员会议,并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举办清真饮食行业人员培训班80多场,培训人员达8000多人次,积极引导他们文明经商、合法经营,而且鼓励发动他们积极参加社会公益和扶贫济困活动,以实际行动关心弱势群体、帮助融入城市。

  五、积极培育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按照中央和省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部署,推动各级党委和政府将创建工作纳入经济展的总体规划,支持和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一是大力推动“六进”活动。指导各区做好创建活动典型示范引领工作,推进创建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宗教场所,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制度化、常态化、精细化,整合社会组织力量,努力建设城市民族团结的精神家园,以点带面,大力拓展创建活动的成果。二是着力培育典型示范。近年来,我市积极培养、选拔、推荐和表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先进单位和个人,2012年以来,海珠区瑞宝街、越秀区光塔街、登峰街、黄埔区东区街、增城区畲族村先后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另外还有83个单位和个人被评为省、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先进典型。三是大力宣传先进事迹。配合文艺巡演活动,组织宣传学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先进典型事迹。同时,还利用广府庙会、三月三、古尔邦节、盘王节等中华民族传统节庆,在北京路千年古道、光塔民族风情街、畲族村、永庆坊等中华民族传统教育基地,采取民族体育花会、民族美食节、文体节目汇演等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进步氛围,提高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感和向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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