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级市)民族宗教局:
经我局党组研究,决定:
谢安平同志任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宗教工作一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宗教工作一处副调研员职务。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抄送:省民族宗教委、市委统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