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级市)民族宗教局:
经我局党组研究,并征得市直机关工委同意:
邓集雄同志任中共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总支部委员会专职副书记,免去霍宇铃同志中共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总支部委员会专职副书记职务。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七日
抄送:市委统战部、省民族宗教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