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宗教团体、市宗教团体事务协助管理办公室:
经我局党组研究决定,并经市人社局审核批准:
李舜夏同志从普通工岗位聘为管理岗位(九级职员),聘用期5年,从2013年2月起计算。
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3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