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创新发展,国家民委于今年1月公布了新修订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测评指标。
测评指标是衡量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成效的标尺,新的测评指标是新的“指挥棒”。为帮助各创建地方和单位准确把握新标准新要求,切实把新要求落实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全过程,国家民委民族团结促进司相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进行深入解读。
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地、州、盟)、县(市、区、旗)测评指标出台背景是什么?及时调整完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测评指标有哪些重要意义?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继承我们党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了中华民族共同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形成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在2021年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着力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法”,对创建工作提出了从内涵、形式、方法等全面提升的更高要求。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积极顺应形势任务变化,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民族工作的主线,我们对2020年印发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地、市、盟)测评指标(试行)》和2014年印发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县(市、区、旗)测评指标》进行了修订。
这是推动各地完整准确全面把握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举措。新指标严格对标对表中央最新要求,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鲜明主线,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五大任务设置测评项目,针对西部地区、东中部地区不同工作侧重分类制定指标,根据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系统性科学确立权重,体现了创建工作导向理念、目标任务、形式方法等全面的更新和升级,将有力指导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一步沿着正确的方向不断向广度深度拓展,充分发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要抓手作用,为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为围绕主线做好创建工作,测评指标从主要原则、指标设置等方面作出了怎样的调整?
答:在修订过程中,从框架搭建到具体测评内容设置,我们始终将有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首要原则,所以,新指标最大的特点也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鲜明。
从框架上看,指标共分为六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加强和完善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这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根本保障。后面五部分是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坚决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五大任务,逐一对照设置的。
从测评内容看,每一条测评内容都是对如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具体要求和明确指导。比如第6条,既强调了“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国民教育体系,搞好社会宣传教育”的要求,又从“有分众化的宣传教育举措,有面向全社会的群众性教育实践活动、宣传产品,有线上线下宣传教育阵地”等方面提出具体落实途径。所以,新指标在一定程度上既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工作标准,也是工作指南。
问:测评指标突出了对西部、东中部地区的分类考核,这是出于怎样的考虑?不同地区应如何立足实际,找准创建工作的切入点、关键点?
答: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方面,任何地区都是一样的,责无旁贷。但由于自然地理、民族分布、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存在差异,不同地区具体工作侧重、切入点和关键点有所不同。为更好地指导各地立足实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我们区分了西部和东中部地区,进行分类考核。
具体来讲,西部地区主要是指民族地区,与东中部地区相比,在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等方面任务更重,同时还面临固边兴边富民等特殊任务,所以设置指标时强化了对这些工作的考核。东中部地区则应在做好本地民族团结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对口支援和东西部协作等机制作用,在推动民族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各民族跨区域双向交流、推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等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方面积极作为。与此同时,西部和东中部地区都要在加强和完善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特别是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上下功夫,切实引导各民族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积极推动中华民族成为认同度更高、凝聚力更强的命运共同体。
问:测评指标突出了对工作实效的考核,如何准确把握创建工作的“实功”与“实效”?
答: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是各地各部门各行业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要对标的先进,是在全社会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民族工作领域的榜样。既为示范,就要有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和令人信服、群众满意的工作成果。因此,在新指标中我们既考核工作情况,也考核工作效果。比如“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部分,既提出了对工作举措的要求,同时还将采用问卷调查等多元方式,对各族干部群众“五个认同”的情况等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的成效进行评估评价。这就要求争创示范,不能只满足于做了多少工作,还要确保把工作做好、做出实效,真正让各族群众得到实惠、感到满意。
问:如何切实发挥好测评指标的“指挥棒”作用,推动创建工作创新发展?
答:一是要准确把握。深刻理解新指标所蕴含的价值导向,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评价标准,贯穿创建全过程各方面。二是要广泛宣传。既要聚焦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者开展有针对性的解读和培训,又要面向全社会做好宣传阐释,让大家都能清晰感知和准确把握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新内涵和新要求。三是要依标评审。严格按照新的指标开展示范选拔推荐和评审命名工作,真正选出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做在前、走在前的典型。
此外,各地应积极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测评指标为指导,及时分类完善民族团结进步“七进”测评指标,以新的指标体系引导各地区各单位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深入开展创建,着力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法,打造创建工作升级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