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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宗教放生活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政策解读

发表时间:2022-08-09 信息来源:市民族宗教局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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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宗教放生活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放生规定》)于2022年8月9日由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广州市林业园林局五部门联合发布实施,其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放生规定》的目的和依据是什么?

  近年来,随着宗教放生活动逐渐增多,对弘扬关爱生命、爱护自然、保护生态的理念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需要作规范的指引,还有一些社会组织、人员冒用宗教名义开展放生活动,影响了宗教界声誉,并对自然生态系统造成一定程度破坏。为加强对宗教放生活动的规范管理,新修订的《广州市宗教事务管理条例》(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八条规定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放生活动,应当按规定向放生地所在区宗教事务部门备案,同时明确由宗教事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林业园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公安等部门制定有关宗教放生活动管理的具体规定。为落实上述规定,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本规定。

  二、什么是宗教放生活动?《放生规定》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宗教放生活动是指由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主办,按照宗教仪轨实施的生物放生活动。宗教放生活动的放生地点位于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均应当遵守本规定。

  三、开展宗教放生活动应遵循哪些原则?

  开展宗教放生活动应当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坚持科学、合理的放生原则,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本地物种,不破坏生态环境系统,不妨碍放生地单位和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

  四、开展宗教放生活动有哪些程序要求?

  宗教放生活动实行备案管理。宗教放生活动符合下列两种情形之一的,活动主办方应当于开展放生活动10日前向放生地的区宗教事务部门办理备案:一是放生地点在宗教活动场所以外;

  二是放生地点在宗教活动场所内,但放生生物会流向场所外区域。宗教放生活动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需要履行其他相关手续的,活动主办方应当按有关规定办理。

  五、如何办理宗教放生活动备案?

  活动主办方办理宗教放生备案时,应当向放生地的区宗教事务部门提交《广州市宗教放生活动备案信息表》。经审核,备案事项填报完整的,区宗教事务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备案事项填报不完整或有明显误差的,区宗教事务部门在1个工作日内通知活动主办方补正。

  六、什么是非法宗教放生活动?

  本规定所称的非法宗教放生活动是指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宗教放生活动应当办理备案而未办理或者不按照备案事项实施,以及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宗教名义开展的生物放生活动。

  七、发现非法宗教放生活动如何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广州市辖区发现非法宗教放生活动的,可以按照《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群众举报非法宗教活动奖励办法的通知》(穗民宗规字〔2019〕1号)有关规定进行举报,由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处理。

  八、如有疑问如何进行咨询?

  如对《放生规定》条文有疑问的,可以在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拨打电话020-81235853向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政策法规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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