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的《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 下列人员进入景区前往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免收门票,但使用景区索道、观光车、游艇及其他服务项目产生的费用除外:
(一)景区内宗教活动场所所属的宗教教职人员及其工作人员;
(二)与景区内宗教活动场所所属宗教是同一宗教的宗教教职人员,持有宗教类有效证件的同一宗教其他信教公民;
(三)其他按照规定免收门票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