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1日起至2021年11月11日,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就关于对我市佛道教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收到官网留言建议16条,均为与本事项相关的合理意见,我局全部采纳。无电子邮件、传真、电话、信函反馈。现将意见征集和采纳情况予以公布。
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1年11月15日
附件
《关于对我市佛道教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意见征集》意见采纳情况表
序号 | 反馈单位 | 反馈意见 | 采纳情况 |
1 | 公众意见 (官网留言方式) | 我认为广州市道教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做得非常好,继续保持! | 采纳。将继续加强巡查,督促我市佛道教场所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维护好我市佛道教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成果。 |
2 | 我市佛道教场所疫情防控工作表现优秀。另有建议:继续保持优秀。 | 采纳。将继续加强巡查,督促我市佛道教场所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维护好我市佛道教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成果。 | |
3 | 自疫情发生以来,进入道教场所都要扫码测温,我觉得这样很好,保障了我们信众的健康。 | 采纳。将继续加强巡查,督促我市佛道教场所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维护好我市佛道教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成果。 | |
4 | 贵局严抓落实疫情防控,指导宗教界贯彻执行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取得较好成效。建议政府层面继续加强社会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信众入寺后全程佩戴口罩的责任和意识;同时,宗教活动场所也将继续做好信众宣传引导。 | 采纳。将指导佛道教界通过场所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提高信教群众自我防范意识。 | |
5 | 三元宫疫情防控工作做的不错,每次进去都要扫码、测温,要求我们戴口罩,希望能够继续加强! | 采纳。将继续加强巡查,督促我市佛道教场所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维护好我市佛道教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成果。 | |
6 | 道教场所在疫情以来,对信众流量与密度都控制得很好,防疫宣传也做得很到位。整体来说很好,继续保持即可。 | 采纳。将继续加强巡查,督促我市佛道教场所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维护好我市佛道教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成果。 | |
7 | 佛教场所能够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希望继续保持从严从紧的态度,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 采纳。将继续加强巡查,督促我市佛道教场所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维护好我市佛道教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成果。 | |
8 | 自新冠疫情以来佛教寺院在面临着巨大的考验下,坚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已成为寺院安全防护的首要工作。坚守在防疫第一线的法师、职工、义工,在市民宗局的指导下,严格执行入寺扫码、验码、测温、戴口罩、环境消毒、防疫演练等各项工作,从开始的时候不理解到现在每个人主动严格执行、也提醒入寺信众做好防疫措施,除此以外,寺院每天有防疫专员的值班制度、巡查检查、人员健康管理、消杀毒等防疫工作执行情况也形成台账记录,佛教场所的防疫工作成效是足以可见的~! | 采纳。将继续加强巡查,督促我市佛道教场所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维护好我市佛道教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成果。 | |
9 | 支持市佛教协会工作 | 采纳。将继续加强巡查,督促我市佛道教场所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维护好我市佛道教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成果。 | |
10 | 广州白云区金刚禅寺严格执行上级要求,对于入寺人员体温等防控常态化且有序,为营造健康道场和谐社会积极配合,值得肯定! | 采纳。将继续加强巡查,督促我市佛道教场所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维护好我市佛道教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成果。 | |
11 | 佛教场所疫情防控工作表现非常好,测体温,出示健康码等,认真执行。 | 采纳。将继续加强巡查,督促我市佛道教场所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维护好我市佛道教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成果。 | |
12 | 广州市佛教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做得非常好,进入寺院都要扫码测温,继续保持! | 采纳。将继续加强巡查,督促我市佛道教场所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维护好我市佛道教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成果。 | |
13 | 广州市佛教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做得非常好!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 采纳。将继续加强巡查,督促我市佛道教场所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维护好我市佛道教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成果。 | |
14 | 广州市佛教场所能在疫情防控斗争中践行初心使命、奋力担当作为、贡献智慧力量。 | 采纳。将继续加强巡查,督促我市佛道教场所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维护好我市佛道教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成果。 | |
15 | 本人认为在疫情防控期间宗教场所的防疫工作做得比较到位,进入寺庙严格把控,卫生环境整洁干净,垃圾清理及时,防疫意思强,希望继续保持,让信众有一个良好的礼佛环境。 | 采纳。将继续加强巡查,督促我市佛道教场所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维护好我市佛道教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成果。 | |
16 | 金刚禅寺防控工作措施落实的不错,连快递进出也不放松毎个细节很好👍👍 | 采纳。将继续加强巡查,督促我市佛道教场所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维护好我市佛道教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