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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政府部门定期新闻发布会2018年第14场提问回答

发表时间:2018-11-27 信息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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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您刚才提到了“推动佛道教场所深化‘文明敬香’,推进‘鲜花敬拜’‘清水供佛’试点”。能否请您再详细介绍一下这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

  答:首先,非常感谢您的提问。

  推动佛道教场所深化‘文明敬香’,推进‘鲜花敬拜’‘清水供佛’试点,是自2015年以来,我局引导全市宗教界开展的“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宗教活动场所建设的进一步延伸和发展。

  近三年多来,通过开展“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宗教活动场所建设,从场所环境、人员管理、财务监管、安全防范等方面进行全面整治,我市各宗教团体和活动场所的环境卫生、教风教貌、活动秩序、安全管理有了很大提升,整体面貌焕然一新。

  2018年,我局又积极倡导宗教界开展了“更干净更整洁更平安更有序”宗教活动场所建设,实现“精细化”的要求。各宗教团体和场所结合实际情况开展系列活动,如:佛道教场所开展了“文明敬香”,伊斯兰教建设“美丽清真寺”,天主教建设“和谐教堂”,基督教创建“一堂一景”,都取得了显著成效。特别是佛道教场所积极响应,开展了一炉一香、一支鲜花献佛、清水礼佛、以茶供佛等活动,同时还对燃香标准也提出了“更短、更细、更环保”的要求,进一步深化了文明敬香活动,在全市宗教场所倡导文明新风方面发挥了的示范引领作用。

  谢谢您的提问。

  问:能否请您介绍一下,广州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方面有什么经验做法?

  答:首先,非常感谢您的提问。

  前不久,广州市承办了国家民委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经验交流现场会。这既是对广州工作的肯定,也对今后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广州作为国家民委确定的第一批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近年来,在各职能部门共同推进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体系化”格局日益完善,“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社会化”基础更加扎实。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制定出台了加强和改进我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政策性文件。明确社会保障、就业创业、语言翻译、法律援助等11个方面的内容和部门职责,促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本人融入企业、子女融入学校、家庭融入社区、群体融入社会”。

  (二)创建和拓展服务管理工作平台。创建民族工作数据信息平台,全面掌握情况。建立完善社区“民族之家”、少数民族联络站等工作平台,在全市183个劳动服务网点和250家人才培训机构开辟少数民族服务专窗,提供全覆盖、更便捷的服务。

  (三)建强服务管理工作队伍。将民族政策理论纳入全市公务员普法教育内容和市、区党校领导干部培训必修课程。在民族工作任务较重的区和街(镇)配备民族专干。与中央民族大学、广州大学等合作开展专题调研,发挥“智库”作用。

  (四)健全服务管理工作机制。健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与新疆、青海、贵州、四川等少数民族主要流出地的对接合作机制。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多渠道引导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今后,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主题,不断创新推进我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谢谢您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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