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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表时间:2019-01-25 信息来源:市民族宗教局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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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市民族宗教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州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5—2020年)》,大力加强民族宗教法治建设,不断深化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规范市、区两级民宗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民族宗教法治化水平,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2018年法治广州建设所做主要工作

  (一)全面履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职责。

  1.积极推进权责清单并实施动态管理。推动厘清民族宗教各级权责分工。梳理明确市、区、镇(街)、村(居)在宗教管理上的权责分工,落实宗教工作责任制,建立一套分工职责明确、目标细化、监督到位的宗教工作网络,切实解决在基层部分地方存在宗教工作不会管和不愿管的现象。按市社区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求,认真梳理我局在街(镇)、村(居)公共服务事项的目录清单和具体工作事项,确保民族宗教工作任务落到基层。按照国务院大督查重点和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署,分别从调整行政职权、承接上级下放事项、编制权责清单、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不合理证明、做好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等方面认真做好“放管服”改革工作。紧密结合实际,动态调整我局权责清单,明确了我局34项行政职权并在网上公开。认真完成了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并全面转网,切实加强了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

  2.全面落实“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今年,为落实国务院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的相关要求,省集约化构建了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广东政务服务网),我局按要求完成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十统一”标准化梳理工作,编制了本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备案和公共服务等71个事项(其中行政许可20项、行政处罚37项、行政检查1项、行政确认2项、其他行政权力9项、公共服务2项)的办事指南,按标准化要求完成了各类事项要素的填写工作,并将实施清单内容录入全省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系统,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上进行公布。我局进一步缩减12项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时限,承诺办理时限缩减31%至320日(法定时限465日),规范编制许可流程图20个,简化优化办理环节20个。

  3.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按照全国和省、市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要求,按照“谁索要、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谁设定、谁清理”的原则,对涉及我局20项行政许可、2项行政确认所需要的51个证明事项进行梳理,提出清理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完善民族宗教事务依法管理制度体系。

  1.积极推进《广州市宗教事务条例》修订工作。将《广州市宗教事务条例》立法工作作为局年度重点工作,制定条例修订工作方案,加紧启动《广州市宗教事务条例》修订工作。修订《条例》按照体现问题导向、广州特色、前瞻性、共治性和可操作性等五个基本原则,深入开展立法工作调研,赴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市法制办沟通协调、对接立法工作相关程序、流程以及将《广州市宗教事务条例》立法工作列入立法项目相关事宜。经反复讨论修改完善,目前已形成立法建议书、法规草案注释稿、立项论证报告和调研情况等材料。

  2.修订完善宗教团体和场所规章制度。以新《宗教事务条例》的学习贯彻为契机,注重抓好宗教团体和场所的制度建设,指导和推动全市宗教界全面梳理和重新修订了人事、财务、会计、治安、消防等内部管理制度。2018年,全市七大团体结合各自实际,对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章程以及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了一次再梳理、再修订、再完善,重点围绕《宗教事务条例》新规定的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宗教教职人员管理等方面内容,进一步修改、细化和补充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使之与《宗教事务条例》以及其它方面法律法规配套衔接。

  3.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根据我局工作需要,连续3年与广东沁森律师事务所签订政府法律顾问服务合同,借脑借力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今年为我局行政执法案件、信访案件、重大合同审查、法律咨询等提供了十余次法律服务。建立公职律师队伍,今年8月,我局政策法规处2名同志申请成为我局公职律师。

  (三)扎实提高民族宗教工作依法行政水平。

  1.举办行政执法专题培训班。9月12-13日,在华南师范大学举办广州市民族宗教系统行政执法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民族宗教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涉民族宗教问题能力,市民族宗教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干部约70人参加培训学习。

  2.推进民族宗教执法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制定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加快基层民族宗教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各区配齐配强民族宗教工作干部。目前,全市各区民族宗教部门执法人员力量普遍达到要求,我市基层民族宗教执法主体建设迈上新台阶。同时,不断充实我局执法力量,今年共组织4名干部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为10名通过考试的干部申领行政执法证,目前,局机关共有29人持有行政执法证。指导基层做好行政执法工作,今年指导越秀区、番禺区依法处置了两宗非法宗教活动案件。

  3.加强行政执法培训调研。选派干部参加省民宗委举办的依法行政培训班、广州市行政执法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业务培训、新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培训会、“广州市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培训班”,随省民宗委领导赴江苏、浙江学习考察民族宗教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提高干部的行政执法水平。

  4.认真完成依法行政考评准备工作。我局已法治广州建设考评为抓手,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在2017年度法治广州建设考评工作基础上,认真做好新年度依法行政考评的组织、材料整理,以及相关的绩效考核数据填报工作。针对去年考评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并制定2018年度依法行政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并推动迎接考评工作落实,不断推动依法行政工作的规范化。

  (四)积极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1. 加强政务信息的公开力度。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优化我局门户网站栏目,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按照要求对重要事项和重要文件等需要公众广泛知晓和参与的事项,及时在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及时公布相关政策性文件、公开工作动态等。加强了对局门户网站的“工作动态”“信息公开”“网上服务”等栏目的更新维护,设置了公示栏、举报投诉电话和监督信箱等多种公开方式,广泛接受全社会和广大群众的监督。我局现有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进驻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实现网上办理、网上办结率均为100%,并按照“双公示”的要求,及时在广州市信用双公示网公示行政许可、许可事项办理情况。

  2.深化政务公开内容。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重点公开部门权责清单、部门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同时,我局主动向媒体公开有关工作动态,在举行一些重要活动或有重大事项时,主动邀请在穗各主流新闻媒体到场采访,并定期通报民族宗教工作情况,接受媒体监督。

  3.积极推进部门间信息资源互通、共享和互认。制定局电子证照目录,做好电子证照对接与签发工作,将局行政审批结果同步发布电子证照,做到了2018年度增量证照电子化率100%和做2013年以来的存量纸质证照的电子转化率100%,实现部门间证照的互通、共享和互认,进一步为公众提供便利。做好我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用双公示工作,完善广州市行政执法监督系统业务信息,将行政处罚职权信息、行政执法人员信息、行政处罚行为全过程信息录入,进一步推动行政处罚行为全过程电子记录。加强网上办事大厅管理建设,公开公示民族宗教领域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和行政执法数据等,强化权力全流程网上运行,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

  (五)依法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稳定和谐。

  1.及时处置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多次组织深入各区进行涉民族宗教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工作,建立台账,加强督查督办。召开相关会议,加强分析研判,对全市民族领域维稳情况进行定量定性分析。加强部门协作,依法有效处置了涉民族宗教因素矛盾纠纷事件一批,有力维护了民族宗教领域稳定。

  2.坚决打击非法宗教活动,积极防范和抵御境外宗教渗透活动,做好民族宗教领域“扫黄打非”工作。

  3.积极做好各级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工作。2018年我局共承办各级人大政协建议提案18件,其中,承办省政协会议提案1件;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6件;市政协委员提案11件。主办件6件,会办件12件。目前,承办的主办、会办建议提案均按期办结,主办件满意率达100%。

  4.做好信访工作。畅通现场接访、书面信访和网上投诉等多种通道。全年共受理上访、信访案件14起。我局均按照《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接访办理或者转给相关区民族宗教局办理,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回音。

  (六)加强民族宗教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1.不断加大法治宣传报道力度。不断深化与广州日报和广州电视台在民族宗教法治宣传、新媒体建设、新闻通讯员队伍建设等方面的交流合作。积极组织局机关干部参与新闻报道的撰写和投稿工作,充分调动大家在各类媒体上宣扬民族宗教相关政策法规的积极性主动性。今年以来,已在《中国宗教》《宗教工作通讯》《广州日报》、广州电视台等报刊媒体和“微言宗教”“广州参考”“广州统战”等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上发表和推送新闻稿件30余篇,有力推动了民族宗教领域的法治宣传工作。

  2.不断丰富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1月份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后,结合“一府四院”为市人大代表提供咨询服务活动,局主要领导带队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现场为代表们解答问题,介绍相关政策法规,发放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及释义等宣传资料,赢得了代表们的肯定和好评。按照省民宗委通知要求,拟制下发了《2018年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通知》,转发了《组织参加2018年<宗教事务条例>知识网络答题活动的通知》,组织全市宗教团体和宗教工作部门开展以学习宣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宪法》为主题的学习月活动。与政法委联合举办2018年广州市民族宗教反恐防范宣传活动,杨江华副市长和汪局出席启动仪式并致辞,全市五大宗教和信教群众300余人参加。在活动现场融合搭建政策法规宣传展廊、播放宣传视频、发放宣传资料、举办专家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为观众解读反恐防范常识问题和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启动仪式在10个宗教活动场所同步展开升国旗仪式,有力增强我市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国家意识、法治意识、公民意识。我们还结合局机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员志愿服务行动日”活动,选取天主教石室教堂,现场为信教群众发放、宣传和解答新修的《宗教事务条例》。一系列活动有力深化了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很好的社会面宣传效果。

  3.不断拓展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渠道。在与传统媒体联系合作的基础上,充分借助微信公众号、微博等网络新媒体平台资源,强化互联网思维,加强政策法规宣传教育。精心制作民族宗教宣传画册和视频宣传片。我局联合中国国家地理杂志社、广州电视台,拍摄制作了“开放包容、共筑家园” 广州民族工作画册和“万里犹比邻”宣传视频,集中反映我市近年来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成果。积极推动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纳入公务员必学内容和普法教育范畴。认真梳理总结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建设经验材料,以推荐上报文字材料和经验总结的形式,不断扩大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影响力、宣传面和宣传效果。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和《广州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5—2020年)》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根据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进一步梳理我局行政职权,编制权力清单,梳理行政审批事项,继续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该取消的一律取消,该下放的坚决下放,该保留的严格规范,并及时将调整后的清单向社会公布。

  (二)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方面的立法。按照法制统一的原则,加强调查研究,着力推进《广州市宗教事务条例》修订工作,做好与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的衔接工作,推动形成上下衔接、配套互补的宗教法规制度体系。

  (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修订出台行政执法文书和执法流程,制定出台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依法有效处置解决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继续深入推进打击违法非法宗教活动和抵御境外宗教渗透工作。

  (四)做好信访、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工作。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强调研排查,充分发挥信访、调解等非诉方式解决民族宗教领域的纠纷,防止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矛盾被激化、扩大而引发群体性事件。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养,提升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能力,有效化解行政纠纷。

  (五)加强普法宣传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教育培训。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和“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利用司法部门相关平台,加强民族宗教法治宣传教育,夯实社会基础。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为主要内容,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通过开展相关普法学法活动,举办各类培训班等,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少数民族群众和宗教界的法治意识,提升民族宗教干部依法治理民族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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