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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开展宗教放生活动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发表时间:2022-12-09 信息来源:市民族宗教局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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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8月,花都区某宗教活动场所咨询,开展宗教放生活动需要办理什么手续,花都区民族宗教局根据《广州市宗教事务管理条例》和《广州市宗教放生活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进行了解答,指引该宗教活动场所按要求向放生地所在区宗教事务部门提交《广州市宗教放生活动备案信息表》,履行备案手续。

  案例解析:为加强对宗教放生活动的规范管理,新修订的《广州市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放生活动,应当按规定向放生地所在区宗教事务部门备案,同时明确由宗教事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林业园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公安等部门制定有关宗教放生活动管理的具体规定。2022年8月9日,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广州市林业园林局五部门联合发布实施《广州市宗教放生活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对宗教放生活动的适用范围、原则、备案程序要求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开展宗教放生活动,应当遵守《广州市宗教放生活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宗教放生活动实行备案管理。宗教放生活动符合下列两种情形之一的,活动主办方应当于开展放生活动10日前向放生地的区宗教事务部门办理备案:一是放生地点在宗教活动场所以外;二是放生地点在宗教活动场所内,但放生生物会流向场所外区域。宗教放生活动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需要履行其他相关手续的,活动主办方应当按有关规定办理。

  活动主办方办理宗教放生备案时,应当向放生地的区宗教事务部门提交《广州市宗教放生活动备案信息表》,如实填报放生活动的生物种类、数量、来源、主持人、实施时间、地点以及参与活动人数等有关事项。经审核,备案事项填报完整的,放生地的区宗教事务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并将备案信息向放生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职能部门以及活动主办方所在地的区宗教事务部门推送;备案事项填报不完整或有明显误差的,区宗教事务部门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通知活动主办方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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