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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的“一规划两纲要”

发表时间:2022-12-08 信息来源:市民族宗教局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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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底,中共中央印发了《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 —2025 年)》,为构建“全民守法”的法治社会确定了目标和措施。

  2021 年初,中共中央公布了《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 —2025 年)》,这是党中央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实践和成就,站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起点,对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作出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保障性安排的纲领性文件,是覆盖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法治工作和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目标的综合规划。

  法治中国,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统一的有机体,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综合体,是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良法善治状态。在法治中国的建设体系中,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相辅相成,法治国家是法治建设的目标,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国家的重点,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

  2021 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 —2025 年)》以《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 —2025 年)》为依据,是其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领域具体落实的表现形式。

  至此,形成了“十四五”时期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规划两纲要”的系统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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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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