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广州宗教 > 宗教文化

佛教的常识与禁忌

发表时间:2012-04-24 信息来源:市民族宗教局 浏览次数: -
【字体大小:

  一、佛教的历史及概况

  佛教是世界三大宗教之一。佛教产生于公元前6世纪左右的古印度,其创始人为悉达多·乔达摩(后人尊称为释迦牟尼)也被称为“佛陀”。公元前3世纪,在佛陀涅盘后大约200年,在孔雀王朝阿育王的大力支持下,佛教开始向南北两个方向传播。南传佛教(又称小乘佛教)经由斯里兰卡传播到东南亚一带,主要影响泰国、缅甸、老挝、柬埔寨等印度支那半岛和印度尼西亚等地。北传佛教(又称大乘佛教)又分为两个支派,一个经克什米尔到达新疆,早在公元前后的西汉末期到东汉初期佛教就传入中国,形成汉传佛教,后又传入朝鲜、日本;另外一支于公元8世纪正式传入西藏地区,成为藏传佛教;这个教派对西藏人民的生活文化有极大的影响,后来又传入蒙古和中国东北等地区。到公元6或7世纪,佛教在东南亚和远东各地已奠定了根基,一跃而成为世界宗教。至今仍流行于东亚、南亚和东南亚等地区,在我国也有众多信徒。佛教徒出家的称为僧人,不出家的称为居士。

  在我国寺院中的主要负责人称“住持”或“方丈”,负责处理寺院内部事务的称“监院”,负责对外联系的称“知客”,他们可尊称为“高僧”、“长老”、“大师”、“法师”等。佛教徒中出家的男性称“比丘”,简称“僧”,俗称“和尚”;出家的女性称“比丘尼”,简称“尼”,俗称“尼姑”。

  二、佛教的基本教义

  佛教的基本教义可归纳为“四圣谛”、“八正道”、“十二因缘”、“三法印”。其基本精神就是空、苦两论。

  (一)四圣谛

  “谛”是实在和真理的意思。“四圣谛”即佛陀释迦牟尼所创教义的四条根本道理——“法”,是佛教教义的核心。又被佛教徒誉为“四谛法轮”。四谛所依据的根本原理是缘起论,即一切事物和现象都处于因果联系之中,都依赖于一定的条件、因缘和合而成。佛教以此来解释自然、社会、人生以及各种精神现象产生的根源,认为一切事物都是由偶然条件凑合而成的,世界上不存在什么永恒的东西,一切都是变化无常的,没有什么可以确定,当然也就一切皆空。

  1、苦谛。苦是受逼迫苦恼之意,主要指三界生死轮回的苦恼。佛教认为,人一出生就落入了苦中,人的存在就是苦的。这也是佛教一切理论的根本,所有的教义都由此阐发。

  2、集谛。是对苦的原因的探究,也就是佛教通常所讲的“业”和“惑”。佛教认为,由于众生看不到大千世界变化无常和虚幻不实的本质,不能看破红尘而为无常所惑,所以才有无穷无尽的烦恼和痛苦。

  3、灭谛。亦名尽谛,为熄灭、灭尽之意。灭尽三界内之烦恼业因以及生死果报,称为灭,灭绝苦的根源,也称了脱生死,从此不再受三界内的生死苦恼,达到涅盘寂灭境界,即为解脱。

  4、道谛。道为通达之意,也是道路的意思。这种道路是达到“涅盘”境界的方法和手段。原始佛教认为道谛是指“八正道”,以后大、小乘又各有发展。后来,这些修行方法又被概括为戒、定、慧“三学”。其中心内容是要求人们坚定佛教信仰,严格按照有关教义戒规约束自己的言行,止恶修善。佛教认为依道谛去修行,就能达到寂灭解脱的灭谛境界。

  四圣谛之间的关系是:“苦谛”是说明所受之现状,“集谛”是分析造成苦之原因,“灭谛”乃所求之目标,而“道谛”即为达到目标之方法或所行之道路。

  (二)八正道

  1、“正见”,正确的见解,符合佛陀的教训。

  2、“正思维”,对“正见”的深思熟虑、坚持不懈,此为“意业”。

  3、“正语”,对“正思维“的语言表达,是为“口业”。包括不妄言,不绮语,不两舌,不恶口,而且要善言爱语,隐恶扬善,随喜赞叹。

  4、“正业”,对“正思维”身体力行,是为“身业” 。包括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等,相反要放生、布施、清净、智慧等。

  5、“正命”,过正当的生活,做到身、口、意三业清净,才能进入解脱境界。

  6、“正精进”,正确地努力。对于那些原来不信佛或开始修行不好的人而言,己作之恶,立即断除;未作之恶,不要再作;己作之善,更进一步,未作之善,立即去作。

  7、“正念”,思想合乎“正见”。

  8、“正定”, “定”即禅定,通过禅定修持,保持精神统一,以达到空如的是在,进入涅盘境界。

  (三)十二因缘

  佛教认为,世间万法都是依因缘而生,依因缘而存在。世上没有不依靠其他事物而独立存在的东西,任何事物都是因缘合和而成;没有什么东西能够不受其他事物的影响,也没有什么东西能够不影响任何其他事物;任何事物都有前因,也有后果,而这种因果关系构成了一个无始无终的链条。且依因缘而生之一切,也随着现象的生起,而损耗其赖之生起的因缘,是故世间一切皆无法恒常。

  十二因缘具体内容:无明缘行,行缘识,识缘名色,名色缘六入,六入缘触,触缘受,受缘爱,爱缘取,取缘有,有缘生,生缘老病死忧悲恼苦。“无明”是指对“五蕴因缘生而当下败坏不知”,因对五蕴因缘生而当下败坏不知而生起贪爱,生起贪爱则觉得五蕴是自己所拥有,进而误以为有我,此称为“行”。由此执为有我进而推动的意志行为,驱使“识缘名色、名色缘识”的循环。此为内在活动。而我们真正可以观察的是,六根“眼耳鼻舌身意”接触外境“色生香味触法”,而升起六种觉知“六识”,上述为“六入”。六入处所引发的运作称为“触”,由触引发苦受、乐受、中性受,及联想和意志行为,简称为“受”。由乐受引发贪爱,苦受引发排斥,此为 “爱”。由爱则觉得五蕴是自己所拥有,进而误以为有我,此种执取称为“取”,同“行”的定义。由取而引发“有”,有的意义即为“识缘名色、名色缘识”的循环。这部份为“无明缘行,行缘识,识缘名色,名色缘识”的具体展现。有“识缘名色、名色缘识”的循环,即称为“生”,由生则不可避免的遭遇生命终种种痛苦,乃至于死亡。

  觉悟到十二因缘而得到解脱的修行者被称为辟支佛。不论是佛陀、辟支佛、阿罗汉,都是以觉悟十二因缘而了知生死轮回的真相,从而觉悟,并依“四圣谛”三转十二行而达到圆满的解脱。

  (四)三法印

  “三法印”是佛教徒用来鉴定佛法真伪的标准。佛教认为,凡符合法印的是佛法,违背法印的则非佛法。

  1、诸行无常,宇宙万物,皆变化无常。

  2、诸法无我,世界一切现象皆因缘和合,没有独立的实体或主宰者。

  3、涅盘寂静,佛教徒修行断尽烦恼,超脱生死轮回,达到涅盘寂静境界。

  佛教的基本教义是要人们认清苦因,看破红尘,熄灭一切欲望;通过出家修行,到彼岸的极乐世界去寻找人生的最后归属。

  三、佛教的节日习俗

  佛教有许多节,我国汉族地区佛教的重要节日有两个:

  一是四月初八日的佛诞节,亦俗称浴佛节。在这一天,寺院里要举行“浴佛法会”,僧众们以香花灯烛茶果珍肴供养佛像,并用各种名香浸水泡洗释迦牟尼诞生像,作为对释迦牟尼佛诞生的纪念。

  二是七月十五日的盂兰盆节,另称中元节,民间习俗称为鬼节。“盂兰盆”是梵文的意译,意思是“救倒悬”。佛经传说,释迦摩尼的弟子目犍连看到死去的母亲在地狱受苦,如处倒悬,便求佛救度。释迦摩尼要他在七月十五备百味饮食供养十万僧众,可使其母解脱。后来,在这一天寺院里举行多种佛事活动,以超度历代祖先。除上述两个节日外,与诸佛、菩萨有关的日子,寺院里也常常举行一些纪念活动。

  四、佛教的禁忌

  (一)基本戒律

  佛教最基本的戒律是“五戒十善”。五戒,就是杀生戒,偷盗戒,邪淫戒,妄语戒,饮酒戒。十善实际上是五戒的分化和细化,分为身、语、意三业的禁忌,其内容包括,身体行为的善(禁忌):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语言方面的善(禁忌):不妄语,不两舌,不恶口,不绮语;意识方面的善(禁忌):不贪欲,不嗔恚,不邪见。

  (二)饮食禁忌

  饮食方面的禁忌很多,其中素食是最基本、最重要的一条。素食的概念包括不吃“荤”和“腥”。“荤”是指有恶臭和异味的蔬菜,如大蒜、大葱、韭菜等;“腥”是指肉食,即是各种动物的肉,甚至蛋。对此类食物,出家二众也不能吃。不过素食的范围也比较广,例如:辣椒、生姜、胡椒、五香、八角、香椿、茴香、桂皮、芜荽、芹菜、香菇类等都可食用。豆制品、牛奶和乳制品,如奶酪、生酥、醍醐等也都可以食用。此外,佛教还要求僧人不饮酒、不吸烟。不饮酒也包括不饮一切能麻醉人的饮料,比如粳米酒、果酒、大麦酒、啤酒等。麻醉神经与分泌系统的各种“毒品”更在禁忌之列。不吃零食也是佛教对僧人的要求,这既是僧人威仪的需要,也是僧人的修行需要。同出家人共处时,不宜向僧人敬烟;同桌就餐时,不宜将素菜荤叫,不宜对僧人敬酒,劝酒,或者劝僧人吃肉,也不宜提议同僧人干杯。

  (三)生活禁忌

  主要是:不结婚,不蓄私财等。此外,还包括不自歌舞,不观看听取歌舞,不坐卧高级豪华床位,不接受金银象马等财宝,不作买卖,不看相算命等。与僧人交往时不宜问是否已婚之类,不宜邀请僧人唱歌、跳舞或参加其他不符合佛教清规戒律的娱乐活动。同比丘尼交往更要注意,男性公民不能进尼众的寮房,同比丘尼说话时要有另外的人在场,不要主动与比丘尼握手,到比丘尼寺院参观、拜佛,应衣冠整齐,不能着背心、打赤膊和穿拖鞋,因为佛寺历来被佛教信徒视为清净的圣地。当寺内举行宗教仪式或启建道场时,更不能高声喧哗以及有其他干扰宗教仪式或秩序的举动。女士们到男众寺院也要注意,不要随意到僧人关闭的地方去。

  对于在家的居士,佛教只要求在每月一定的日子里实行一种克制的生活,即不涂香装饰,不观听歌舞剧,不坐卧高广床座。持斋的日子一般是阴历朔日、初八、十四、望日、二十三、二十九日。

  (四)礼仪常识

  与僧尼见面问好,不能握手,而要行双手“合十”礼;对出家众的称谓,“和尚”、“尼姑”等都是不准确的。遵照佛教的制度,只有大丛林(寺院)的方丈才能称为“和尚”。此外,沙弥的剃度师也可称为和尚;比丘的得戒师也称“戒和尚”。所以,其他僧人一般都不能称和尚,和尚实际上是很尊重的称呼。对于和尚,教外人可称“大法师”、“法师”,居士可统称“某某师父”。凡是剃度出家的男性,年满20岁,受了具足戒的则称做“比丘”。受具足戒五年之内的比丘,还没有资格收授徒弟的,居士可称他们为“师父”,教外人可称“某某法师”。应该注意的是,教外人同僧人交往中,不要直呼其号,因为这样做显得不尊重僧人。

  对于女众出家人,正确的称呼是:年龄满18岁,在受了十戒的基础上再加六法,为随学比丘尼。居士称“某某师父”,教外人称“某某法师”。受过具足戒的就是比丘尼,教外人可称“某某尼师”、“某某法师”、“某某师父”、“某某师太”。也有称尼众寺院的住持为和尚的。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