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政策文件:广州市宗教放生活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
附录:
一、适宜在广州自然水域放生的常见物种
(一)淡水区域
草鱼(俗称鲩鱼)、青鱼(俗称黑鲩、螺蛳青)、鲢鱼(俗称鳊鱼、白鲢)、鳙鱼(俗称大头鱼、花鲢)、鲫鱼、泥鳅(俗称鱼鳅、泥鳅鱼)、黄鳝(俗称鳝鱼)、赤眼鳟(俗称红眼鱼、参鱼)、鲮鱼(俗称土鲮、鲮公)、黄颡鱼(俗称黄骨鱼、戈牙)、鲤鱼(俗称鲤拐子、毛子)、日本鳗鲡(俗称白鳝、鳗鱼)、中华鳖(俗称鳖、王八、水鱼)。
(二)河口区域
花鲈(俗称鲈鱼)、鲻鱼(俗称乌鱼)、黄鳍棘鲷(俗称黄鳍鲷、黄脚立、黄立鱼)、金钱鱼(俗称金鼓鱼)、黑鲷(俗称黑棘鲷、黑立)、紫红笛鲷(俗称红支鱼)、刀额新对虾(俗称基围虾、泥虾、沙虾)、太平洋丽龟(俗称丽龟)、绿海龟(俗称海龟、黑龟)。
二、禁止在广州自然水域放生的常见物种
豹纹脂身鲇(俗称清道夫)、鳄雀鳝(俗称大雀鳝、锤骨雀鳝、鳄鱼火箭)、鳄龟(俗称小鳄龟、大鳄龟)、罗非鱼(俗称非洲鲫、福寿鱼)、淡水白鲳、食蚊鱼(俗称大肚鱼、山坑鱼)、福寿螺、巴西彩龟(俗称巴西龟、红耳龟)、牛蛙、小龙虾(俗称克氏原螯虾、红螯虾、淡水小龙虾)、埃及胡子鲶(俗称革胡子鲶、埃及塘鲺)、露斯塔野鲮(俗称泰国野鲮)。